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2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1月2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王娟、王吉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71,4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031,14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0,259.9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2月2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现申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实际购买投资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而定。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0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0年10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33)。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彭先兵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中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1)业绩考核目标A:“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或毛利增长率不低于56%”;(2)业绩考核目标B:“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6%或毛利增长率不低于26%”。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毛利增长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彭先兵等9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16万股。

2.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年作为第二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25%,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1.19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35万股。

作废处理上述64.35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0人变更为61人,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96万股变更为112.61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披露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附件

(一)《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71,4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031,14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0,259.9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2月2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详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使用计划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截至 2022 年11月25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②结余资金数额与各项计算所得数额有差异主要系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云计算设备核心固件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该板块收入规模从2019年度的6,068.31万元增长至2021年度的13,369.69万元。公司本次“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的结余资金3,815.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15亿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亿元。

● 新项目名称: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9,296.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424.04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或“公司”)拟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6,424.04万元用于建设“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36个月,预计2025年达产。

●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可能涉及政策、管理、财务、技术泄密及技术研发人员流失等风险。(详见本公告“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之“(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部分)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71,4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031,14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0,259.9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2月2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原“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合计17,481.28万元(其中利息金额为955.14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31.41%。变更后用于“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最终以当地机关核准为准),新项目总投资为19,296.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424.04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注: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卓易信息母公司,主要拟对公司自有云平台进行优化升级一一将面向区域政府、行业政府和企业客户的SaaS软件优化丰富和标准化。该项目于2019年3月22日取得江苏省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宜兴发改备[2019]79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拟在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创业软件园)15-16层及数据中心二期401、501,项目建设拟投资总额为21,500.3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建设期3年,拟于第四年达产。

截至2022年11月25日,原“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73.86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政务云市场竞争格局存在激烈变化的可能

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2021-2022年中国政务云市场研究年度报告》,2021年,国内政务云产品中 IaaS 占比达 50.5%,SaaS、安全&运维、PaaS 占比分别为 27.3%、17.5%、4.7%。如果对比全球政务云市场会发现SaaS占比最高,说明从全球看,我国政务云处在从IaaS层基础建设向PaaS层、SaaS应用化建设阶段转变。传统模式下,中国政企(政府+行业)云服务市场存在近万家服务商,竟争壁垒不高,格局分散,在转云模式(系统集中、快速迭代)下必将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不论是在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巨头的市场份额变化证明马太效应越发明显,政务云服务市场的门槛就越高。但云服务头部厂商间博弈的激烈程度甚至会上升。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原募投项目实施的条件已经在发生变化,公司从而重新审视原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政务云业务的政策环境变化

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结合目前各地政府国资背景云服务公司的建设情况,无论是从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还是从提升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一体化程度的后续运营要求来说,政务云和国资背景云服务公司的整合都可能更符合发展趋势。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务云一定要上国资云的要求,但近年各地方政策的出台也有迹可循。2021年9月,云南大理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发《数字大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州直各委、办、局,州属有关企业、有关单位的原有信息系统陆续迁移到“苍洱云”进行集中部署。“苍洱云”由中国电子云承建,既服务于大理州政府机构也服务于州属有关企业,也就是兼具政务云与国资云的功能。同月,武汉云正式启用,而武汉云的内涵更为丰富,集武汉云政务资源池、武汉云信创资源池、武汉云企业资源池“三朵云”于一体,开辟了“一城一云”的模式,将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资源整合,政务云与国资云被收归于一体。

基于公司对以上业务情况及政策、市场的相关情况的分析,公司决定适时做出调整,在公司已投入研发的物联网云业务方面加快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压力,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领域。

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及业务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公司对原有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做出变更。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布局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云服务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为“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以在当地发改委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公司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装修、升级改造现有的数据中心和办公场地,满足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的场地需求,同时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招募并培训相关研发与技术人员,以扩大公司云服务业务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建设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园区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经公司测算,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8.35%(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72年(含建设期),年平均销售收入19,285.05万元。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业务布局,增强数字孪生技术服务的有效市场供给,提高盈利规模,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9,296.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355.43万元,项目实施费用7,068.6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72.72万元。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列表

(注: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的投资额为公司估算的结果,最终实施该项目时,具体数字可能存在变化。)

(二)投资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额19,296.76万元。其中16,424.04万元通过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占总投资额的85.11%;剩余部分将利用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占总投资的14.89%。

(三)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自开工之日起计算。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场地装修与升级改造、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等。

(四)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剩余部分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项目计划成熟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再做安排。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发展

数字孪生技术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鼓励我国数字孪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总体规划层面,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指出要加强数字孪生等关键前沿领域的战略研究布局和技术融通创新,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颁布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提出要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数字孪生技术研发与应用。国家政策对数字孪生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行业持续发展与市场增长潜力为项目建设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各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必然趋势,数字孪生技术不断受到国家与企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下游应用不断拓宽以及科技赋能不断深化等的驱动下,我国数字孪生市场持续增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数字孪生技术的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城市管理、航空航天、电力、船舶、农业、建筑、制造、石油天然气、健康医疗、环境保护等行业,下游应用产业规模庞大,为数字孪生市场带来显著的市场增长动力。在众多应用领域中,智慧城市是数字孪生技术的重点应用方向,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居于世界前列,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数据,2020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14.90万亿元,预计到2022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25.00万亿元,未来仍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极大地驱动我国数字孪生产业的发展。此外,数字孪生是5G赋能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作为5G衍生应用,可以加速物联网成型和物联网设备数字化,与5G三大场景之一的万物互联需求强耦合。随着5G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加速融合,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演进趋势日益明显,将催生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新业态,数字孪生日趋成为产业各界研究热点,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综上所述,数字孪生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显著的市场增长潜力将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项目开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大数据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性研发技术的拓展。目前,公司基于多年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沉淀,在数字孪生领域已形成丰富的技术积累与人才储备。

在技术积累方面,公司是国内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中少数掌握X86、ARM、Mips等多架构BIOS技术的厂商,是中国大陆唯一、全球四家之一的X86架构BIOS独立供应商,也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BIOS和BMC固件开发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拥有基于计算设备底层固件安全策略、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云平台技术服务能力。公司凭借卓易物联网容器平台V1.0与技术开发中台V1.0等成熟技术架构,已逐步研发出数字孪生技术领域相关产品和应用,围绕管理、运维及运营维度,提供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公司数字孪生服务基于IaaS、PaaS、SaaS云技术平台,横向面向家庭、楼宇、小区、社区及综合体、园区等对象,纵向包含管理端和用户端,按需提供智能化管理子系统、物业运维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截至2022年6月,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4项,软件著作权306项。凭借诸多先进技术成果,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全可靠技术和产业联盟’会员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乾是国家重大工程A类专家,在其带领下已建立起一支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年轻化的技术开发团队,专业涵盖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通信工程和检测技术等多学科。截至2022年6月,公司研发人员规模达655人。因此,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本次数字孪生云平台项目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

数字孪生产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规范及影响,公司存在产业政策变化或政策不落实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无法开展的重大不利风险。如果国家改变行业相关政策或者相关政策未完全落实,将对公司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政策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政策变化则会出现一定的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

随着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固定资产、人员数量等均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所面临的技术研发管理与销售管理等问题也将都会呈现正比增长,这就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由于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达不到项目建成经营后的资产规模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将可能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

3、财务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预估,每年的新增折旧与摊销费用,较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规模将存在一定幅度的增长,导致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大幅上升。另外,未来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或者项目的施工进度调整,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压力。

4、技术泄密及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使用的核心技术和其它非专利技术,是公司业务能顺利开展的保障,核心技术人员若违反商业保密原则,向竞争者或其他第三方透漏公司核心技术和其它非专利技术,将给公司带来技术泄密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此外,能否维持技术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研发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在行业当中能否保持技术领先优势,若出现技术研发人员外流情况,将对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新项目实施尚需通过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三)新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园区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技术上重点围绕“卓易边缘网关”、“卓瓴物联网容器平台”、“卓瓴智慧物联AIOT平台”、 “技术开发平台”、“数据中台”、“AI中台”、“可视化中台”等核心技术平台的优化升级,深耕PaaS领域的技术,进一步提升技术基础能力。

2、业务上围绕“运营端一体化平台”、“集成端一体化平台”和“客户端一体化平台”进行建设,其中着重建设“客户端一体化平台”中的“智能化集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

(四)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发掘收入增长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新增,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新增前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空间服务;企业征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空间服务;企业征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