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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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3人,代表股份3,280,434,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99,908,543股的46.203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2,795,355,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71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485,078,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3,280,434,125股。同意3,089,76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877%;反对190,62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8110%;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48,896,489股。同意358,226,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5.2631%;反对190,627,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4.7292%;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3,280,434,125股。同意3,016,586,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1.9569%;反对263,805,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418%;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48,896,489股。同意285,048,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1.9312%;反对263,805,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8.0610%;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3,280,434,125股。同意3,089,78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884%;反对190,60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8103%;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48,896,489股。同意358,250,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5.2674%;反对190,603,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4.7248%;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7%。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童琳雯、马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2-103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一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授予的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1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授予的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1月11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交易时点在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在交易时点未获知有关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亦未有任何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本激励计划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其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自查期间,有1,909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查询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