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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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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2-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述机构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5

公司网站:zzkh.gf.com.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1或4008888888

公司网站:chinastock.com.cn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2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国泰君安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国泰君安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华泰证券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公司网站:https://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