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4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26号全幢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2158.65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88,288,785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拟购置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为满足公司产品研发和办公需求,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26号全幢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购置标的资产房屋建筑面积为2158.65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88,288,785元。购置标的资产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首发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0739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袁涛
5.注册资本:311255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2年7月3日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为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26号全幢房地产,标的资产建筑面积:2158.65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88,288,785元,用于满足公司产品研发和办公需求,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首发募集资金。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共有产权人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妨碍转让的情况,转让过户前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标的资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卖售人(甲方):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买受人(乙方):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88,288,785元。
3.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甲、乙双方确认,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5.协议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用于满足公司产品研发和办公需求,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没有出租或出售的计划,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等情形,亦无其他安排。
七、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受益于行业信创和数字化转型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线不断丰富,员工总数不断增长,公司原有碧波路456号4楼的办公场地无法满足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办公需求。
本次公司在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购买物业资产,地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核心区域。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八、授权事项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为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全权负责与购买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出售人协商交易具体条款、签署相关购买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