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七)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债券代码:163153 债券简称:20浦建01
债券代码:188733 债券简称:21浦建01
债券代码:137713 债券简称:GC浦建0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查终结
● 上市公司子公司在涉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地位: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再审被申请人
● 涉案标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暂计人民币140,012,096.01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终结,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偿债能力等无不利影响。
上海榕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湖建设”)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浦诚”)、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已于2022年1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榕湖建设上诉请求,维持原判。2022年9月,榕湖建设不服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已立案审查。本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4月17日、2021年7月14日、2021年8月4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临2021-028)、《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临2021-039)、《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临2021-042)、《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临2022-006)、《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临2022-049)。
近日,省高院向诉讼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2022)浙民申4318 号]。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原生效判决实体处理并无不当,榕湖建设提出的再审申请事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榕湖建设的再审申请。
本案件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终结,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偿债能力等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