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集团”)持有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74,86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88%。本次质押前,德美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是3,300,000股。本次质押后,德美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7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
一、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02日接到控股股东德美集团的通知,德美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2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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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德美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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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质押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德美集团本次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03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4元/股,最低价为12.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0,76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80万股(含)且不超过360万股(含)。以不超过1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6,3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4元/股,最低价为12.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0,76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4元/股,最低价为12.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0,76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03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0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张爱国先生、杨冬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冬先生工作调整,经立信安排,现指派卞慧娟女士接替杨冬先生的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爱国先生、卞慧娟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情况和独立性
卞慧娟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担任过上市公司、拟IPO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和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卞慧娟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