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2022-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9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含税金额),聘期1年。

(3)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不适用。

二、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以往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执业情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为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9.78%股份的股东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1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2号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稿)。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1、议案2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