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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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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2022-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2-10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以现有总股本437,970,12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47,462,654股股份(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尤夫股份的总股本将由437,970,123股增加至985,432,777股。

2、上述转增股票“10送10”部分共437,970,123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276,358,194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以75,100万元现金受让(重整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其余161,611,929股股票用于抵偿尤夫股份债务。

上述转增股票“10送2.5”部分共109,492,531股,其中79,063,110股用于向除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以外的其他原股东分配,其余30,429,421股用于解决尤夫股份的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

3、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4.2条的规定,公司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

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9.58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9.58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本平均价9.58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9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12月12日。

5、停复牌安排: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2年12月9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2年12月12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2年10月2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湖州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应在2022年11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022年11月11日,湖州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022年11月28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2年11月29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05破4号,裁定批准尤夫股份重整计划,终止尤夫股份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7,970,12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47,462,654股股份(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7,970,123股增加至985,432,777股。上述转增股票分配及用途具体如下:

(一)“10送10”部分

上述转增股票“10送10”部分共437,970,123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246,358,194股由重整产业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现金对价为66,700万元,重整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其中30,000,000股由重整财务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现金对价为8,400万元,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所增发的尤夫股份股票;其余161,611,929股用于抵偿尤夫股份债务。

(二)“10送2.5”部分

上述转增股票“10送2.5”部分共109,492,531股,其中79,063,110股用于向除尤夫控股以外的其他原股东分配,其余30,429,421股用于解决尤夫股份的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9日,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日为:2022年12月12日(如涉及)。股份到达公司管理人账户的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12月12日。

四、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规则》”)第4.4.2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尤夫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票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437,970,123股,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4,492,811,626.20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751,000,000.00元;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161,611,929股,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276,358,194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109,492,531股,不涉及现金红利。即本次重整尤夫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4,492,811,626.20元+751,000,000.00元)÷(161,611,929股+276,358,194股+109,492,531股)=9.58元/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全部登记至管理人账户(证券账户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435)。本次登记至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扣划至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债权人指定账户以及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9日登记在册的除尤夫控股以外的其他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将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份的276,358,194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2年12月9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2年12月12日复牌。

八、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黄瑱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邮箱:huangzhen@unifu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九、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在转增时是否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票平均价9.58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股票开盘参考价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请投资者关注除权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