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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2-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63,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4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20年8月7日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起降低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本基金托管费率的变更方案

自2022年12月7日起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降低为0.05%。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12月7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将相应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调整托管费率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附件:《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注:基金合同摘要对应部分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