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2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30日以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田城

田城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 IPO 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辰欣药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陈修俭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的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的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参与年报审计工作所配备的员工行业经验、个人专业级和投入的工作量及大信会计师事务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2、公司近三年审计收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拟收费120.00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动。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审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12月0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辰欣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辰欣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2022年12月2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2年12月27日13: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37-2989906

传真:0537-2215851-002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