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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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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及实施周期:

1.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以下简称“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25,600.49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25,600.49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预计2023年内完工;

2.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以下简称“药剂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2,530.35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2,530.35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预计2024年6月完工;

3.公司“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6,307.92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5,441.83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实施周期为3年,预计2025年内完成。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药剂项目和研发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根据《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原项目投资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是以南堡开发区再生水厂排放的浓水为水源,对其中的盐类进水回收,其主要资源化产品为无水硫酸钠(元明粉),同时得到资源化副产品:再生水和二水硫酸钙。原项目投资总额45,00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3,984.20万元,原计划实施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11.5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生产性验证研究,购置了混凝沉淀、臭氧接触氧化、纳滤分盐试验、冷冻结晶试验装置等测试设备,目前已完成生产性验证测试。

(二)变更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受园区新驻企业和新投运项目排污的影响,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水水质发生变化,对项目产品纯度、品质以及经济性造成影响。原项目进水水质变化预计将随着南堡开发区污水二厂(以下简称“污水二厂”)的正式投运得到有效改善,故原项目实施进度需要与污水二厂投运进度协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对项目进行延期,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公司持续跟踪污水二厂的建设进度和进水水质变化情况,同时推进项目生产性验证研究。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

截至目前,污水二厂尚未完成建设,进水水质仍然无法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生产性试验结果显示,目前项目的进水水质对硫酸钙与硫酸钠生产的影响仍然存在,产品纯度难以保证。且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污水二厂完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评估,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计划将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药剂项目以及研发项目,将原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3,572.67万元全部用于上述三个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变更的整体情况如下:

● 三、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已与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堡开发区城建局”)签订《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南堡开发区城建局已获得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将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公司,即无偿、优先为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地表准Ⅳ类达标尾水,并由公司负责新建再生水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享有获取再生水供水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权利。

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2.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600.49万元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鑫荷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方式提供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所需资金。其中,实缴注册资本10,600.00万元;借款金额15,000.49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0年,唐山鑫荷按照5%借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可根据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唐山鑫荷提供借款,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出资款及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唐山鑫荷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唐山鑫荷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尽快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推动污废水资源化,节水减排

污水再生利用可缓解城市水短缺状况,较大程度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程度。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符合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发展形势,有利于该区域达成节水减排目标,保护区域水环境。

(2)拓宽城市和工业园区供水的新思路

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的实施为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拓宽了供水来源,通过污水资源化回用作为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的水源,实现了非常规水源作为工业主要水源的可能性。

(3)对全面实施污废水再生回用起到领先示范意义

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围绕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企业用水效率提升。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地处唐山南部,是曹妃甸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的实施将为污水资源化利用提供宝贵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对曹妃甸新区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具有领先的示范意义。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的核心技术实力和项目实施经验将保障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顺利实施。

公司在膜法污废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实力,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膜通用平台技术、膜系统应用技术、膜系统运营技术三大核心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系统投资和运营成本、提高膜滤系统处理效率,实现数字化运营和智慧化运行管理。在膜法市政污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是国内具有20万吨/日及以上处理规模膜滤水厂业绩的代表性企业之一。在资源化领域,公司采用双膜技术(超滤+纳滤/反渗透)将市政和工业园区污废水深度处理并生产出高品质再生水,综合技术能力与实施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高品质再生水需求量大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现有工业生产用水水源包括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高品质再生水。基于自来水用水成本高,地下水资源开采限制等因素,为降低用水成本提高用水安全性,开发区企业对高品质再生水需求量在不断增大。

5.项目效益分析

(1)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能够同时解决开发区的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能有效改善园区的环境,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规划,促进园区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

经估算,本项目预计运营期年平均收入为7,749.25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1,443.50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0.88%,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68年,经济效益较好,具备经济可行性。

6.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污废水资源化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公用设施投资力度等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未来,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管理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如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的立项、招标采购、工艺路线、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2)项目进水水质波动风险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属于化工类工业园区,存在一定的项目进水水质波动风险,公司将立足于传统的自动化控制及监控体系,基于公司的数字双胞胎技术运用数字化智能算法进行数据分析,建立涵盖有机负荷降解、生物脱氮等环节的完整污水处理智能工艺大脑,从而实现了高可靠、高稳定、高精度的工艺优化调控,确保出厂水质实时达标。

(3)再生水销售风险

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将开发区污水厂达标尾水处理为高品质再生水供开发区企业生产使用,特许经营期为28年,在经营期内可能存在客户不能持续经营、需求发生变更的风险,或将对项目再生水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对园区企业用水现状进行调查,开发区内企业用水存在着需求量大、地表水用水成本高、地下水资源逐步禁采等问题,再生水的使用可以缓解上述问题,提升用水企业用水安全,降低其用水成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南堡经济开发区企业用水需求,积极对接潜在用水客户,保障项目经营期售水的持续、稳定。

(4)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延误风险

目前,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手续、交付土地出让保证金。但由于疫情等因素,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完成项目环评、开工许可等审批程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影响。公司将紧密跟踪项目所用地块的招拍挂流程,并积极推进办理环评、开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二)药剂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2.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30.35万元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出资的方式实施药剂项目。金特科慧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公司向金特科慧出资的2,530.35万元仅限用于药剂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出资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同时,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作为实施主体,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523.18万元用于向金特科慧出资,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购置、研发大楼建设以及购置办公设备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上述出资完成后,金特科慧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到位后,将存放于金特科慧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金特科慧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尽快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项目必要性分析

公司持续开展针对膜系统运行过程中细菌滋生、膜污染等问题的研究,拥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应用经验。药剂项目主要生产纳滤系统、反渗透系统使用的阻垢剂和杀菌剂等特殊药剂,在满足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

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药剂配方和产品将会与公司的数字科技模块进行联动,药剂投加类型和用量可针对不同水质、工况进行自动调整,有效改善膜系统运行工况稳定性,降本增效效果显著。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药剂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6条‘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多年水处理药剂的研发经验和复配经验累积为药剂项目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公司持续开展针对膜系统运行过程中细菌滋生、膜污染等问题的研究,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相关水处理药剂的研究获得了授权发明专利2项,《一种测定反渗透阻垢剂性能的方法(2020107451182)》和《絮凝剂性能评价与检验设备及方法(2021106227979)》,及实用新型专利1项《水处理药剂与过滤膜兼容性的测试装置及系统(2021206951504)》。

公司具备多年水处理药剂的研发经验和复配生产经验积累,技术人员储备充足。项目原料来源充足,供应可靠,为药剂项目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5.项目效益分析

随着膜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水处理药剂将向绿色水处理药剂、多元复合水处理药剂和纳米材料等新型高效水处理药剂的方向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估算,药剂项目预计年平均收入为4,036.2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331.9万元,预计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9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76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显著。

6.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拟建设的药剂项目主要产品膜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和膜清洗剂等的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国内外市场的大宗化工原料价格挂钩,化工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药剂项目的采购和生产成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大宗原材料商品的价格变化,强化供应链管理来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对生产成品的成本压力。

(2)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延误风险

目前,药剂项目已交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并启动立项所需的联合审查申报材料的编制。但由于疫情等原因,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完成项目立项、环评等审批程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或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影响。公司将紧密跟踪药剂项目所用地块的招拍挂流程,并积极推进办理立项、环评、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研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致力于通过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解决水污染和水短缺问题,实现水尽其用、物尽其用、生态循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拟进一步在“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方向,围绕膜应用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膜清洗与膜元件恢复、浓盐水处理、水厂/膜系统建设领域开展新的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金科环境。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必要性分析

开展上述相关研发项目对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为工艺路线的理论支撑和工程应用提供依据,为项目运行管理提供更为科学的技术指导。上述项目的研究实现,能够有效提高公司项目生产运营效率,切实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实现。

3.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有独立的研发中心,形成内部技术规范,申报知识产权,以及对研发成果的持续改进,确保研发体系的有序运行。

4.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投资于研发项目的设备、材料费及人员费用,无法直测算预计经济效益。该等技术和形成的产品均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将有利于强化公司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5.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研发周期长,未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多年专注于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形成了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等三大核心技术,成功实施了一系列行业典型项目。由于公司产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难度大的特点,需要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的需求。如果公司在技术研究路线、行业趋势的判断或客户需求等方面出现偏差,则公司可能面临研发失败、技术无法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产品难以有效带来收入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技术及产品开发风险,公司持续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发展,加强对本行业技术前沿的研究,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作出相应决策,并不断强化市场调研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努力在产品技术先进程度及市场需求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同时将加强技术开发质量控制和管理,严格遵守流程规范,提高开发效率。

(2)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的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系统应用和膜系统运营等一系列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技术秘密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等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加强专有技术保密等措施,有效防止产品受到侵犯,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的自有知识产权。同时,公司将各项核心技术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制度中,加强内部控制,尽可能减少核心技术人才的流失,将公司的产品技术被非法窃取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政策需求等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新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六、专项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要。上述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特科慧”)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1,523.18万元募集资金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本项目。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进行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大楼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石景山区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式由购置场所变更为自行建造,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8,113.02万元。公司使用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508.66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建设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完工时间为2022年6月,目前已投产运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金科环境,项目资金用于场地的购置及装修、软硬件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安装、技术研发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当地招商政策要求,为了便于统筹项目整体进展,出于长远战略规划发展的考虑及项目执行的需要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除增加实施主体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作为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23.18万元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本项目,主要用于场地购置、研发大楼建设以及购置办公设备等方面。金特科慧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出资款1,523.18万元仅限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出资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350.35万元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本次出资完成后,金特科慧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上述出资完成后,金特科慧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出资到位后,将存放于金特科慧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金特科慧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尽快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2日

至2022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当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及相关信息登记,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会议签到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

传真:010-64392202

电子邮件:ir@greentech.com.cn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