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持股比例由6.7050%减少至4.9999%,减持比例超过1%,减持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远东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及《大千生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远东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导致其持有股份比例由6.7050%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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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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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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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远东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大千生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千生态
股票代码:603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5%以上降为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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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注册资本:66,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46670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2-04-27至2052-04-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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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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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远东股份,证券代码:600869)47.69%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也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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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9,100,000股,占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6.705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785,9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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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03万股(已办理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蒋锡培
2022年12月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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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蒋锡培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