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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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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8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立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外部非独立董事周伊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周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周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一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周伊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周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伊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立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新选举的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因周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因此自动失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若廖立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非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廖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廖立生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一号指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立生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自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自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自2009年5月至2013年5月任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13年5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廖立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删减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8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2日

至2022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关联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2月20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生物”)、深圳逗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逗点生物”)采购材料商品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锦瑞生物、逗点生物采购材料商品及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周伊先生已离任,未参与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伊先生已离任,未参与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注1:2022/1/1-2022/11/30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下同。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格雅科技园3栋4至10层

(3)成立时间:2004年08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苏进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仪器的销售(不含限制项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仪表的研发与销售;医疗仪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技术咨询,软件技术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仪器的组装;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活性蛋白、抗原蛋白、抗体蛋白、抗原酶标蛋白、抗体酶标蛋白的生产;试剂中间品及耗材的生产;仪器仪表的生产;生物活性蛋白、抗原蛋白、抗体蛋白、抗原酶标蛋白、抗体酶标蛋白的研发与销售;试剂中间品及耗材的研发与销售。

(7)主营业务:临床检验仪器和试剂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POCT、特定蛋白、生化、血液、尿液、化学发光、分子诊断等系列化分析仪器与配套试剂盒。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锦瑞生物资产总额为3.97亿元(未经审计)。

2.关联人:深圳逗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逗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甘李六路12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2栋101-106、1001-1006(在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五路3号、巨银科技工业厂区4号厂房601、5号厂房501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成立时间:2006年07月24日

(4)法定代表人:胡玉梅

(5)注册资本:539.8111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过滤耗材、分析及分离产品、非标装配设备、生物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物业租赁。(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过滤耗材、分析及分离产品、非标装配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营业务: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领域耗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过滤核心材料、生命科学耗材以及医疗耗材。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逗点生物资产总额为6.59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锦瑞生物、逗点生物为公司原董事周伊先生(于2022年12月2日离任)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锦瑞生物、逗点生物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锦瑞生物、逗点生物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相关材料商品及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锦瑞生物/逗点生物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预计与锦瑞生物/逗点生物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及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考虑到相关材料商品及服务市场情况,锦瑞生物/逗点生物较其他市场交易方能提供更契合公司生产规模供货能力、品质和价格需求的同类材料商品及服务,因此本次公司预计与锦瑞生物/逗点生物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及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