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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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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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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号:1755675

3、注册资本:10万美元

4、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88号励精中心1204室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7、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原材料及化工产品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等。

8、主要股东: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9、经查,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一)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08月2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LBDEUXE

3、注册资本:6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301室(自主申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顾斌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能源有限公司、翟阿淼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二)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03月2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KEUNE8D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东末端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熊烨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冷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采购PTA

恒逸石化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签订的《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其生产的PTA,其中:2023年向逸盛大化采购PTA金额不超过80,300万元,向海南逸盛采购PTA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向逸盛新材料采购PTA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PTA价格参考CCF和中纤网两家信息公司每月公布的全月均价

交易价格:以逸盛对外月度PTA报结价为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2、向海南逸盛销售PX

恒逸石化与海南逸盛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PX,其中:2023年度向海南逸盛销售PX金额不超过203,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PX价格参考ACP合约价、普氏现货报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3、向海南逸盛、逸盛大化销售PIA

恒逸石化与海南逸盛、逸盛大化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PIA,其中:2023年度向海南逸盛销售金额不超过40,100万元,向逸盛大化销售金额不超过12,2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4、向恒逸己内酰胺提供能源品和苯产品

恒逸石化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的关于能源品和苯产品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供应动力煤等能源品和苯产品,2023年度能源品销售金额不超过78,000万元;2023年度苯产品销售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5、向巴逸能源提供能源品

恒逸石化与巴逸能源签订的关于能源品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供应动力煤和低压蒸汽等能源品,2023年度能源品销售金额不超过108,8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6、与恒逸己内酰胺共用变电所

恒逸高新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的《共用变电所》,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与供方共用其拥有的一座110KV变电所,2023年度电力采购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或以供电所提供的电价定价

交易定价:对于共用变电所,根据共用期间恒逸高新的分电表数字与相应需分担的损耗及折旧计算金额,并以此金额向恒逸高新开具发票,收取费用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7、向巴逸能源采购蒸汽

恒逸高新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的《采购蒸汽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

需方: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蒸汽,2023年度蒸汽采购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蒸汽价格以供方当月动力煤的实际平均进货价格作为定价结算依据,每月调整一次

交易定价:根据供方所对应采购原料成本加上需方应分担的其他成本、损耗及折旧计算金额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8、向杭州逸宸采购锦纶切片

恒逸石化与杭州逸宸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锦纶切片,2023年向杭州逸宸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9、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和包装物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聚酯产品和包装物,其中:2023年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820,000万元,包装物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0、向绍兴恒鸣销售辅助材料、包装物和能源品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辅助材料、包装物和能源品,其中:2023年辅助材料销售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包装物销售金额不超过3,700万元,能源品销售金额不超过41,5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辅助材料和包装物供需双方参照供方购入成本价,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能源品供需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1、向杭州逸宸销售PTA

恒逸石化与杭州逸宸签订的《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PTA,2023年向杭州逸宸销售PTA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PTA价格参考CCF和中纤网两家信息公司每月公布的全月均价

交易价格:以浙江逸盛对外月度PTA报结价为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2、向恒逸锦纶、杭州逸宸销售辅助材料

恒逸石化与恒逸锦纶、杭州逸宸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辅助材料,其中:2023年向恒逸锦纶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向杭州逸宸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辅助材料供需双方参照供方购入成本价,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3、向恒骐环保销售动力及能源品

恒逸石化与恒骐环保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动力及能源品,2023年度销售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4、向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

恒逸石化与恒逸锦纶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锦纶切片,2023年锦纶切片采购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供需双方参照供方购入成本价,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5、向恒逸己内酰胺、恒逸锦纶、杭州逸宸、绍兴恒鸣、逸盛新材料、海南逸盛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恒逸石化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物流运输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提供原料及产品的物流运输服务;

定价原则和依据:供需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各项目运输费标准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6、向恒逸己内酰胺、绍兴恒鸣提供工程服务

恒逸石化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工程服务的《工程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提供工程服务;

定价原则和依据:供需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服务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17、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纸货贸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同香港逸盛开展纸货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

预计的关联交易的类别:公司产业链相关原料及产品的纸货交易

金额:不超过72,000万美元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8、接受浙商银行金融服务和支持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浙商银行办理各项金融服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预计的关联交易的类别:浙商银行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根据公司需求,办理各类金融服务业务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或电力部门确定的电价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对于2023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或电力部门确定的电价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电力的稳定持续输送,保证公司的金融服务渠道来源,保障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有利于深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服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对于向逸盛大化、逸盛新材料和海南逸盛的PTA采购,向海南逸盛销售PX和PIA,和向逸盛大化销售PIA,是为了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产能情况进行调整,严格将采购金额控制在协议约定范围之内;与恒逸己内酰胺及其子公司巴逸能源的关联交易则是根据公司产品的经营策略而发生,以及恒逸高新根据日常电力持续稳定供应及正常生产需要,同时基于恒逸己内酰胺减少变电所部分负荷闲置的考虑而发生,均为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杭州逸宸、恒逸锦纶从事锦纶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其销售约定数量的PTA和辅助材料等等,有助于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属于双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绍兴恒鸣从事聚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其销售约定数量的辅助材料、包装物和能源品等,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同时向绍兴恒鸣采购不同规格的聚酯产品,有助于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属于双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与恒骐环保的关联交易则是考虑能源的循环利用,均为双方达成的交易行为。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及物流运输服务,拓展了公司的中长期业务机会,增强了公司生产经营实力,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与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交易主要是为了芳烃的套期保值,减少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

浙商银行为公司办理各类投融资等金融服务业务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逸石化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2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总额预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 指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聚合物 指 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

恒逸高新 指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天逸 指 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逸盛 指 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贸易 指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逸锦 指 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宿迁逸达 指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太仓逸枫 指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嘉兴逸鹏 指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杭州逸暻 指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海宁新材料 指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热电 指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双兔新材料 指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恒逸文莱 指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恒逸新加坡 指 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广西恒逸新材料 指 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逸通新材料 指 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恒逸石化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根据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为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支持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在审核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需求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拟确定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为人民币4,93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0.37%。

2023年度拟确定的担保资源具体配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表内“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现有发生的实际担保余额。

2.表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数据取自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数。

3.表内“2023年预计担保金额”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

4.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债权人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董事长作为相关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在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剂担保额度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确定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的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此议案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7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5215943G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化学纤维、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9.72%股权,享有其100%权益比例。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3月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73411W

3、注册资本:51,444.71万美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港口路8号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及佳栢国际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0年9月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245283880

3、注册资本:28,074万元

4、住所: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优胜村)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POY丝,化纤原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仓储管理;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60.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10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680033406

3、注册资本:275,725万元

4、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围垦十五工段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POY丝、FDY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仓储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0.67 %的股权,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33%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9月18日

2、注册号:1168111

3、注册资本:150,950万美元

4、住所:Room 1201,12/F., Shanghai Industrial Investment Building,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5、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9、经查询,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4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220344

3、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4、住所:FLAT/RM 1201 12/F SHANGHAI INDUSTRIAL INV’T BLDG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

5、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原材料及化工产品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等。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浙江逸盛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9、经查询,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2月2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8M4DD8Y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萧山区红山农场创业路635号

5、法定代表人:倪金美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1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1G07Q8C

3、注册资本:97,300万元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锦兴工业园(原加排盐场)

5、法定代表人:包国良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涤纶短纤、涤纶长丝、合成纤维单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九)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1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UXUC8XJ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住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杭大道96号

5、法定代表人:史树峰

6、主营业务:纳米材料研发,聚酯切片、涤纶短纤、涤纶丝生产、加工、销售;化纤原料销售;仓储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3月0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BLMY30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业路1288号

5、法定代表人:陈建刚

6、主营业务:聚酯切片、FDY长丝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化纤原料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一)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9月0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9HRX724

3、注册资本:328,5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51号

5、法定代表人:吴忠亮

6、主营业务:制造、加工、批发:差别化化学纤维、聚酯切片、POY涤纶丝、FDY涤纶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仓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和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二)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9HXML34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滨海路80号

5、法定代表人:吴忠亮

6、主营业务:热电项目开发、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0%的股权,享有其100%权益比例。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三)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6050736P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董庆奇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四)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2、注册证书编号:RC/00008502

3、注册资本:101,4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5thFloor, Wisma Hajjah Fatimah,22 & 23 Jalan Sultan, B.S.B, BS8811,Brunei Darussalam

5、主营业务:石油炼化。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9、经查询,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五)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7月5日

2、注册证书编号:201718816M

3、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9、经查询,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六)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5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P1GPBXM

3、注册资本:77,100万元

4、住所:太仓市沙溪镇百花北路888号

5、法定代表人:桂明日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七)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年07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MA5NXY1H52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二街8号招商大厦四楼

5、法定代表人:沈飞

6、主营业务: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八)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06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YBQH6T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5、法定代表人:梅兆林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聚合物间接持有其6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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