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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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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年产3000吨1一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因受属地政府对化工行业的新要求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徐勤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讨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文龙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徐勤玲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248.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 “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对“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中的二期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吉华集团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和《吉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公司终止“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66,852.20万元,公司将上述资金连同终止后产生的利息收益2,551.7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9年度转出35,400.00万元,2020年度已转出33,940.00万元,剩余63.95万元尚未转出。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3.21”响水事故后,江苏省化工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要求暂停含高危工艺(如硝化工艺)项目的实施,并对含高危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含硝化工艺,属于含高危工艺项目,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需暂停本项目的实施。

2、受疫情和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公司下游印染和纺织市场萎缩,公司现有产线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产品和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要。公司“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产品的内部配套能力,暂停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自身实际等因素,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吉华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一)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勤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勤玲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徐勤玲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徐勤玲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勤玲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徐勤玲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徐勤玲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勤玲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沈文龙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徐勤玲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沈文龙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沈文龙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同意提名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文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沈文龙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附:沈文龙先生简介

沈文龙,男,1955年10月7日出生,大专学历。1973年12月至1994年8月,于部队服役,职位副团长,1994年8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职位副行长。2002年5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萧山支行,职位行长。2008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职于中国银行绍兴分行,职位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2日

至2022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已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00;每天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28。

3、联系方式:

电话:0571-22898090;

传真:0571-22898600;

邮箱:jhgroup@jihuadyes.co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