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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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2-05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31.8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29%。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08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29%,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1年11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

6、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0.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经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08日;

2、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80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为40人,其中包含高管2人、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38人,具体如下表:

单位:股

注1: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注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在本次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