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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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2-004);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2-045)。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光电”)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浙江爱康光电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248,700万元,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拟与长兴合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合联”)开展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长兴合联向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最高应收账款额度为人民币11,200万元。2022年12月5日,公司向长兴合联出具了《担保函》,为浙江爱康光电进行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应承担的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1,2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

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合同金额为214,153.58万元,不超过《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248,700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5日,公司向长兴合联出具了《担保函》,为浙江爱康光电进行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应承担的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1,2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浙江爱康光电与长兴合联进行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应承担的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1,200万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37.18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81.12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44.96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47.55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8.60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金额上限为12.49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2.48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22.80%,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48%。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25.87%,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