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79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15至2022年1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9,291,1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3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92,819,4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8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471,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471,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6,471,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6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060,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07%;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060,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07%;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060,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07%;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李绮曼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80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股份库存股共11,751,067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20,995,824股减少至2,509,244,757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0号)。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证券事务部
申报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30。
2、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3、联系电话:020-28828222
4、邮箱:IR000861@126.com
5、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81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的通知,获悉海印集团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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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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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先生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