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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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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因疫情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周文霞女士、姜海华先生、徐翔先生和张晓苗先生。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文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上述修订如因增加、删除章程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其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月 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12 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且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经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12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12 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12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12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12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四均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七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因疫情原因监事卢俊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12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且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且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渔业、批发业、零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亚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计2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盛旺,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计2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中审亚太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2021)大信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公司对大信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亚太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九届七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

9、特别提示: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其他与会人员、公司员工的健康安全,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参会,需遵守荆门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2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一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 - 6096558

联系传真: 0724 - 6096559

电子邮箱:tmjt@tianmaogroup.net

联 系 人: 李梦莲 龙飞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函告,获悉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2022年12月6日)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止2022年12月6日,公司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未质押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如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6日出具的《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明细》、《刘益谦解除质押明细》和《王薇解除质押明细》。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