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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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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2年11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平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7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陈洪野、严文芹、高畠博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000股按照17.16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0名反对,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伍技术”)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3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7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3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44,036.2036万股的0.26%。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监事会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147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14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14.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赛伍技术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赛伍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赛伍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2-110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03,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165元/股

●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000股按照17.16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9、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根据《赛伍技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签、主动提出离职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3,000股限制性股票。

3、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29元/股调整为17.165元/股。

根据《赛伍技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签、主动提出离职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7.165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3,484,495元。

三、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203,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3,000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3,000股,回购价格17.165元/股。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2-111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邓建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7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上述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000股按照17.16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2-112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203,000股,回购价格为17.165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3,484,495元。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0,362,036股减少至440,159,0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0,362,036元减少至440,159,0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港路369号

2、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8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大卫、何晶

4、联系电话:0512-82878808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