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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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股东韩裕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拟自其股份减持计划对外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2万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含),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韩裕玉女士《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就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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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韩裕玉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15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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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韩裕玉女士、王娟女士、韩惠明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前后,三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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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韩裕玉女士股份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相关说明
1. 本次股东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股东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未违反曾作出的相关承诺;
3. 本次股东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行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其本次股份减持价格高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4.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韩裕玉女士出具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