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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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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共有9名董事参与表决。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受让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接受公司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吴昌攀先生、吕以强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柴跃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如柴跃廷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四)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和2019-2021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和2019-2021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董事王秀峰、徐颂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受让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招商证券资管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招商资管”)、海南博时创新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博资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时”)和深圳市招平协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平投资”)合计持有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174,171,293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1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注:2022年11月10日,安通控股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因股份回购注销总股本变更为4,231,526,979股,本公告相关持股比例均为根据安通控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本总数计算得出),合计受让金额64,443.38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安通控股股票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招商港口持股数量中包含其通过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安通控股41,259股股份;2.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公司及招商资管、招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与招商资管、招平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受让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资管主要从事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招商资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中2021年数据为审计数,2022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招商资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与招商资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

(二)深圳市招平协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平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实业等业务,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招平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中均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招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与招平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平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海南博时是一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业务,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海南博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中2021年数据为审计数,2022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关系

本公司与海南博时无关联关系。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博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招商资管、海南博时和招平投资分别持有的安通控股合计174,171,293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12%。安通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等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安通控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安通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中2021年数据为审计数,2022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一次性或分批实施,每股成交价格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交易对手的影响

本次交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招商资管、招平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资管、招平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安通控股股票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招商港口受让安通控股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招商港口受让安通控股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6,709,537股A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8%)提名吴昌攀先生、吕以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选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柴跃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柴跃廷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函详见附件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柴跃廷的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本次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吴昌攀先生、吕以强先生简历

吴昌攀先生:出生于1969年5月,先后毕业于杭州电力学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历任北仑电厂工程公司水电工程队技术员,北仑电厂工程公司党委办公室干事,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政工部宣传干事,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嘉电二期项目部综合办副主任、主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第二党支部书记,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塘项目前期工作小组副组长,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金塘项目前期工作小组副组长,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兼金塘项目前期工作小组副组长,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

吴昌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吴昌攀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吴昌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吕以强先生:出生于1976年9月,拥有武汉交通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主任。历任宁波港务局北仑集装箱公司库场队、物资科科员,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商务部市场主任、操作部值班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集装箱科副科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集装箱科科长,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吕以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吕以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吕以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2:柴跃廷先生简历

柴跃廷先生:出生于1964年3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获工学硕士和工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博士生导师、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同时担任科技部现代服务业总体专家组组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总体组组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组长;国际学术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rowd Science》主编。历任第二、三届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柴跃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柴跃廷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柴跃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书的承诺函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书的承诺函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本人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柴跃廷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3),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0,878,000股A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4%,以下简称“招商局港通”)《关于提议增加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招商局港通提议将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招商局港通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上述2项新增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2项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0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疫情期间参会注意事项:由于目前处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疑问,均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B股股东应在2022年12月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至4.00业经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提案2.00亦经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至6.00业经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3.00、提案4.00将以特别决议批准。提案5.00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第6项提案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除提案1.00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余事项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1.00、2.00、5.00、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2年12月22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

2.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可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您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872

2.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第6项提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