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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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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6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7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相关内容。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份销售商品类合同,与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5份销售商品类合同、2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1,545,705.20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24,148,333.20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合同合计40,188,193.80元(合并《议案四、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交易金额),采购商品类合同合计4,140,455.38元,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5,612,872.80元,接受服务类合同合计9,213,000.00元,上述合同类别金额共计59,154,521.98元(剔除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以上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分项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王兵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根据密话业务用户量,国盾量子收取2.76元/户/月(含税)的服务费用。除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发生关联交易682,735元(剔除公司已披露的与中电信量子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1000万元量子通信产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审批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财务审批制度,该制度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予公告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一、二、三、四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4)。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6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中共合肥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印发《关于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拟增加党建相关内容及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条款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一百五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总支或党支部),配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百六十条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从本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支持党组织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企业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组织的工作。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协调和促进企业发展。

(二)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

(三)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企业健康发展。

(四)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和带动群团组织发挥作用,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二、修订条款

因新增“第八章 党的组织”及相关条款,致使后续章节及条款名目发生调整的,相关章节及条款名目依次递延。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盾电力”)签订1份销售合同,拟与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签订5份销售合同、2份提供服务类合同,拟与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量通”)签订1份销售合同,对其销售及提供合计31,545,705.20元的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和服务。

●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国盾电力、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三江量通签订销售合同、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34,148,333.20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 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金额合计40,046,079.00元,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4,094,519.74元,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5,612,872.80元,接受服务合同金额合计9,213,000.00元,上述合同合计金额共计58,966,471.54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拟与浙江国盾电力签订1份销售合同,拟与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签订5份销售合同、2份提供服务类合同,拟与三江量通签订1份销售合同,对其销售及提供合计31,545,705.20元的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和服务。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国盾电力、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三江量通签订销售合同、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24,148,333.20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金额合计40,046,079.00元,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4,094,519.74元,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5,612,872.80元,接受服务合同金额合计9,213,000.00元,上述合同合计金额共计58,966,471.54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10幢706-717室

法定代表人:盛殿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法定代表人:戚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318.32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飞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应用产品研制开发、销售;量子通信网络集成与运营、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设备租赁;信息安全与智慧产业软硬件产品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浙江国盾电力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浙江国盾电力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彭承志先生同时持有国科量网的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5.69%、13.47%、8.24%和2.11%,持有国科量网的股份比例分别为29.07%、14.54%、4.36%和1.45%;公司副董事长王兵先生担任国科量网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科量网存在关联关系。

3、三江量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三江量通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拟与浙江国盾电力签订1份销售合同,拟与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签订5份销售合同、2份提供服务类合同,拟与三江量通签订1份销售合同,对其销售及提供合计31,545,705.20元的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和服务。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国盾电力、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三江量通签订销售合同、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24,148,333.20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 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一

(1)主体: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配套软件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二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配套软件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三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服务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四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服务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五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服务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六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服务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合同七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支撑。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八

(1)主体: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服务

(3)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9、合同九

(1)主体: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及配套软件,提出采购意向

(3)支付方式:正式签订购销合同后,以购销合同为准

(4)生效时间:正式签订购销合同后,以购销合同为准

(5)违约责任:正式签订购销合同后,以购销合同为准

备注:目前双方已签订意向合同,具体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1、浙江国盾电力定位是推动量子技术在电力领域的应用和研究,促进量子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量子技术实用化产业化发展。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国科量网是国科控股为进一步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工作,代表中国科学院于2016年11月设立的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专业化公司,其定位是以公司化方式进一步促进量子通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产业化发展。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三江量通是武汉三江航天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其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以量子保密通信为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量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顶尖的信息安全设备提供商和建设运营商。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王兵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壹份《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根据密话业务用户量,国盾量子收取2.76元/户/月(含税)的服务费用,合作期限一年。

● 除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合同共3份,合同金额合计为682,735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将与中电信量子发生关联交易,签署壹份《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根据密话业务用户量,国盾量子收取2.76元/户/月(含税)的服务费用,合作期限一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合同共3份,合同金额合计为682,735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电信量子是国盾量子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36%,且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公司董事兼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中电信量子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署壹份《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根据密话业务用户量,国盾量子收取2.76元/户/月(含税)的服务费用,合作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设备成本、人员费用、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体: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根据量子密话业务用户量,按照2.76元/户/月(含税)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周期向乙方支付

(4)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一年

(5)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是中国电信集团的控制子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中电信量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雷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副总裁。周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周雷先生简历

周雷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合肥市级领军人才,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曾获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201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019?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20年)、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银奖、第八届安徽省专利金奖、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劳动模范等;曾任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博士后,安徽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统研发部总工程师。现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安徽省通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安徽省通信学会信息通信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雷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现任公司项目总监、武汉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周雷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

至2022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0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02回避表决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彭承志、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3回避表决股东:彭承志、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 12月23日 9:00-17:00,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2 年12月23日 17:00 前送达或到达公司指定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 年12月23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