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苏新”)持有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7,8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伊犁苏新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丰投资”)持有公司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二者合计持有公司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公司董事赵耿龙先生通过道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收到伊犁苏新及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出具的《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经营需要,伊犁苏新、道丰投资合计拟减持不超过6,7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公司董事赵耿龙先生本次不以任何形式减持通过道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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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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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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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伊犁苏新、道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22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伊犁苏新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迈信林所有。
(2)在本单位所持迈信林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自身需要,本单位存在适当减持迈信林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单位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单位拟减持迈信林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伊犁苏新、道丰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