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部分
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至控股股东名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2-12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部分
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至控股股东名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2月0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德化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司法拍卖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13,875,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至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资本”)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2022年7月10日10时起至2022年7月11日10时,德化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司法拍卖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13,875,000股公司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城发资本成功拍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大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关于大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经结算公司系统查询,前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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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林文智及一致行动人林文洪合计持有公司 10,765,32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54,856,40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6%。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的持股变动数据。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2-12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公司
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林福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钟革、张宇、余奉昌通过司法拍卖成功竞买林福椿持有的135,027,006股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钟革、张宇、余奉昌竞拍获得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2.58%、1.29%、1.25%。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2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1641)公开司法拍卖林福椿先生所持有的135,027,006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且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比例超过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在巨潮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关于大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公司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有的135,027,006股公司(证券代码:002102)无限售股股票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1641)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张宇、钟革、余奉昌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分别竞得本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林福椿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均已完成过户从而出现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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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林福椿先生所持有的135,027,006股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后,林福椿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且本次权益变动后其及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革、张宇、余奉昌竞拍获得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2.58%、1.29%、1.2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大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林福椿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林文智、林文洪合计持有公司10,765,32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的持股数据。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