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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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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若干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若干制度:

13.0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3《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4《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7《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8《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0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10《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崔立新、王伟已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7票。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17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17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6.3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3.83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公司关联方将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该事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新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及第三方自愿、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接受上述关联方及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累计不超过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至第九项议案、第十四项至第十七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260万元(不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结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与本次聘请相关的协议文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监事会同意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原《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张建宏已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2票。

表决情况:同意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17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17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6.3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3.83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有关上述授信与担保的具体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公司关联方将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该事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新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及第三方自愿、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接受上述关联方及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1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拟聘任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2年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主业由商品零售转型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对其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毕强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海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 年度,信永中和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 万元)。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建议董事会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260万元(不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结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聘请相关的协议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260万元(不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结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有关本次聘请相关的协议文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

(六)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2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预计2022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22年11月8日,本次重组完成资产交割,山东创新金属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已转移至承接方。)为起始日)公司新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不超过2.20亿元,同时,子公司将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关联方及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2.39亿元(其中包含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担保2.32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60.07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新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20亿元;同意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及第三方自愿、无偿为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新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及第三方自愿、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接受上述关联方及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及接受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注1:山东滨北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与公司无关的第三方;崔立新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人。

注2:山东创新板材有限公司、青岛利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王晓美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立新先生的配偶,为公司关联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一)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注: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4月30日数据均已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亿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创新金属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2月31日(以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及第三方自愿、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接受上述关联方及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2.39亿元(其中包含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担保2.32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60.07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7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创新新材预计2022-2023年度担保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各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计划已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内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三)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高、投研能力强、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市场前列的专业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理财产品类型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月。

公司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六)授权期限

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保本型和低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故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管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投资计划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投资相关的制度文件,建立了投资业务内部审批流程,从决策层对投资业务进行把控。公司也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期限、风险评级、投资集中度、理财机构资质等进行了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可控。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投资本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通过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途径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合并口径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置入创新金属100%股权进行追溯调整后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支出需求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负有大额逾期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通过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内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创新新材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前述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前述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8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营铝合金加工业务,采购与销售定价主要以当期长江有色铝价等市场价为基准。部分业务受生产周期等因素影响,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一定程度上承担铝价波动的风险。因此,公司通过铝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套期保值业务,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投资金额: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五)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公司通过铝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投资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 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工作已有多年,有着丰富的期货操作及管理经验,将按照合同及库存材料周期作为开仓合约依据,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操作,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做好仓位管理,控制好持仓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 资金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任一时点的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有关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强化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提升业务能力,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技术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