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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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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公告

2022-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3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交易内容:

为保障供热期间安全稳定及正常运营,履行供暖保民生的社会责任,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2022年拟为公司新增9亿元委托贷款,拟为公司2023年提供10亿元额度委托贷款;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2023年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不超过15亿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及定价依据

中国华电集团于2022年初预计为公司提供16亿元委托贷款,目前已发生13.76亿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中国华电集团拟为公司2022年新增9亿元委托贷款,拟为公司2023年提供10亿元额度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

华电财务公司于2022年初预计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20亿元贷款,目前已发生6.3亿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华电财务公司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利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第(二)款规定,上述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华电集团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江毅,注册资金37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华电集团总资产9480亿元,净资产2848亿元,净利润25.36亿元。

(二)华电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法定代表人李文峰,注册资金55.4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公司总资产655.19亿元,净资产99.88亿元,净利润9.49亿元。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中国华电集团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加速了资金周转,资金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提升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及资金保障水平。

(二)中国华电集团、华电财务公司是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办理业务的程序简单快捷,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支持,可为拓宽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供便利和支持。

四、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提交2022年12月9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资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为丹东热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以下简称增资)经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改善全资子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丹东热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8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増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E区42号楼202室

3. 注册资本:人民币79,455.8万元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粉煤灰、金属材料销售;循环水综合利用;热动技术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蒸汽及热水销售;发电和供热设备的安装、维修及其运行和调试。

6.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

7. 股东及持股比例: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丹东热电公司总资产41.65亿元,净资产4.74亿元,净利润-1.82亿元。

9. 增资后丹东热电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455.8万元增至159,455.8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丹东热电公司资本实力、融资能力、整体的经营效益和行业竞争力,全面提升在热力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

至2022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12月10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一2022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12月26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2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22-063号《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临2022-064号《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资本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22-065号《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资本金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同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审议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建设增加投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22-066号《关于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建设增加投资的公告》)

(六)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宋伟为公司董事的实际情况,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名成员做如下调整:

(七)同意《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上午10点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临2022-067号《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4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昌图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昌图华电风电)、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华电铁岭风电)代发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简称沈阳热电公司)风火替代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存款等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其中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日常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2021年预计由昌图华电风电、华电铁岭风电分别代发公司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0.7亿千瓦时、0.5亿千瓦时左右上网电量指标。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预计获得发电权转让收入(含税)2200 万元。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截至2022年11月30日,2022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为76,328.02万元,每日存款余额没有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上述由关联人代发电量为2022年增加的金额,与关联人开展保理业务及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为2023预计金额,其中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按照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执行,不在本表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 昌图华电风电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郭忠良,注册资本918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生产、销售电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图华电风电总资产3.68亿元,净资产1.25亿元,净利润3041.94万元。

2. 华电铁岭风电成立于2009年,法定代表人郭忠良,注册资本18,3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铁岭风电总资产8.07亿元,净资产2.2亿元,净利润433.53万元。

3. 华电保理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王志平,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保理公司总资产58.4亿元,净资产6.48亿元,净利润3833.6万元。

4. 华电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法定代表人李文峰,注册资金55.41亿元。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公司总资产655.19亿元,净资产99.88亿元,净利润9.49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均为中国华电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均是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由关联人代发电量

根据昌图华电风电、华电铁岭风电的发电能力和电量指标缺口情况,分别代发沈阳热电公司0.43亿千瓦时、0.58亿千瓦时左右上网电量指标,出让方沈阳热电公司火电交易电价为0.44988元/千瓦时,昌图华电风电、华电铁岭风电按照0.3749元/千瓦时结算(辽宁省风电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此次风火替代发生价差0.07498元/千瓦时,沈阳热电公司按价差(0.07498元/千瓦时)获得收入,预计获得发电权转让收入757.30万元。

(二)与关联人开展保理业务

为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电、热费转让给华电保理公司,华电保理公司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支付保理款,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也可以应付账款作为基础进行融资,即由华电保理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延长付款周期,减少短期内的现金支出,保障资金层面的流动性。

以上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保理融资利率不超过4.785%。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金额,拟在10亿元额度内开展保理业务,具体发生额将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总资产的5%,且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由关联人代发电量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与关联人开展保理业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华电保理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定位于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依托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线上保理业务,在平台上系统企业可以在线开具和使用电子信用凭证,在线确认应收应付账款,服务自身及供应商获得低成本融资,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系统企业降本增效,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三)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近年来通过华电财务公司高效、便捷、安全的结算业务网络和结算业务平台,加速了资金周转,资金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提升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及资金保障水平。

华电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程序简单快捷,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支持,可为拓宽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供便利和支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意见;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风电项目建设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增加投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比重、加快调整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自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华电新能源)全资建设辽宁阜新娘及营子48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辽宁阜新娘及营子项目)、辽宁阜新双山子48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辽宁阜新双山子项目),现拟增加上述风电项目建设总投资4750万元(静态总投资,下同),最终金额以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确定。

二、项目进展及增加投资的原因

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辽宁阜新娘及营子和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34,792.4万元和34,879.31万元。2020年12月底,辽宁阜新娘及营子及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项目已全容量并网,现所有机组运行状况稳定,收益良好(见2020年12月29日临2020-053号风电项目进展公告)。

鉴于风电抢装潮、主机涨价等因素影响,辽宁阜新娘及营子项目拟增加总投资2305万元,其中包括主要主机设备涨价1440万元等;辽宁阜新双山子项目拟增加总投资2445万元,其中包括主要主机设备涨价1440万元等。

三、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辽宁阜新娘及营子和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项目增加投资可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竣工结算,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