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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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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2)实收资本:1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新加坡

(4)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5)主营业务:贸易

(6)股权结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320万美元,总负债为3,073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2.55%,净资产为247万美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9,537万美元,净利润为147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30,157万美元,总负债为7,41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24.60%,净资产为22,738万美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6,079万美元,净利润为22,491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6日

(2)注册资本:74,3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司前街255号209室

(4)法定代表人:苏莉

(5)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及配套设施销售、维修;管道加工;天然气采购、运输、储存、销售项目的筹建(以上经营范围在未取得经营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管道建设运营及抢维修相关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28,87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49,45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30%,净资产为79,424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5,97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251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208,547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30,20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2.44%,净资产为78,341万元人民币,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9,38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27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2)注册资本:205,6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4号楼409-2室(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Prism Energy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股10%

(7)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588,28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96,47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0.40%,净资产为291,808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11,75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6,00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579,81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64,47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5.61%,净资产为315,339万元人民币,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8,99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29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被担保人名称:金华市高亚天然气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新狮街道芙峰街1800弄50号

(4)法定代表人:陈炳奎

(5)经营范围:金华市区高压天然气工程项目(包括车用天然气的供应及加气站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按金华市建设局规定的区域,凭特许经营许可证经营)

(6)股权结构: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持股30%、金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持股25%、中燃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股20%

(7)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4,83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9,03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86%,净资产为5,808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6,6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4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8,53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2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9.36%,净资产为4,320万元人民币,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21,09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88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将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业务伙伴等合作方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四、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联营企业融资及日常采购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业务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将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部分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88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余额0元;公司为参股公司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2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34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87%。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0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商品主要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等品种,交易类型包括掉期、期权及其产品组合等。通过实纸货结合的套期保值业务模式,进一步降低未来公司采购成本风险和贸易风险,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对公司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套保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保持与实货的规模、方向、期限等相匹配的原则。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对国际进口液化天然气长约购销、短期现货购销和国内液化天然气及天然气贸易的交易价格进行套期保值,通过价格的风险管理,形成实货交易与套期保值交易的相互对冲,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系统化风险等因素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风险和贸易风险。

三、2022年年初至十一月末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2年以来,俄乌冲突爆发,欧美对俄制裁以及欧洲逐渐脱离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等形势变化,使得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提升,原油、天然气价格均飙升至近年来高位。同时欧美为应对疫情所释放的大量货币也带来了80年代以来的最高通胀水平,美联储被迫快速加息,导致美元升值,全球经济增速逐渐减慢。宏观金融市场与能源市场相互作用,导致能源价格波动率飙升。为防范原油、天然气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显著影响,公司加大套期保值力度,积极研判布局,大幅降低了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2022年年初至十一月末,公司液化天然气套期保值量约45万吨,期间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最大余额约为50亿元。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套期保值业务的平台为ISDA协议规范下的场外衍生产品市场及其他受监管的交易平台和金融机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将使用银行的专项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任何保证金。本项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国际行业惯例,考虑宏观经济、市场情况变化等影响油气价格波动,公司对未来3年液化天然气实货采销经营情况及交易成本进行预计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023年度,针对公司未来3年液化天然气实货采销业务,开展相应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余额不超过126亿元人民币。大宗商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风险分析

(1)操作风险:由于套保业务交易复杂,专业性强,容易出现因不完善的内部流程、员工、系统以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操作风险。

(2)信用风险:交易过程中存在由于对手方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如果突发极端事件,可能产生市场价格巨幅波动,带来交易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成交到最终结算完成交易,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损失的技术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套保制度》,对套保业务细则、组织架构及职责、授权管理、实施流程、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进行套保业务。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交易头寸规模,公司将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敞口范围内进行套保交易。

(3)涉及套期保值业务的实纸货交易将全部进入ETRM风控系统进行全流程风险管理,保障过程留痕,并使用自研的ETMO移动端APP产品进行实时风险监控。

(4)公司对各类套保工具提前进行情景模拟测算,做好各类场景策略规划。在套保业务操作中设置止损机制,实时监控市值、仓位、现金流等,控制最大可能亏损额度。

(5)制定完善的套保业务决策流程、套保交易流程和资金收付流程,以及配套的计算机信息服务设施系统,避免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操作风险。

(6)公司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鉴于公司目前拥有七份大额液化天然气国际采购长期合同,全部合同量与国际能源金融市场价格挂钩,给公司带来了直接的金融风险敞口。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通过锁定成本或利润来规避贸易中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举措,实施套期保值业务具有高度可行性:

1、对于实货套保业务,实货交易伙伴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声誉且交付能力强,公司计划预算可靠,实施套期保值具备可操作条件;

2、公司在场外衍生品市场拥有多个享誉国际的交易对手方,且所涉及的能源衍生品市场公开透明、流动性高,为套期保值业务创造了可行性条件;

3、公司套保交易操作严格按照《商品套保制度》进行,并已于2019年引进实施了国际领先的ETRM风险管理系统并于2021年完成了ETMO风控APP的自研产品上线,并不断升级优化,对套期保值过程中的实纸货交易进行全面的数字化管理,具备较强风险管控能力,有助于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系统化风险等因素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风险和贸易风险,是锁定成本或利润来规避贸易中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举措;本次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