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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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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115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征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11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长安信托-齐翔腾达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长安信托-齐翔腾达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本计划”)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单一信托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054,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2%, 成交金额合计约39,048,626.373元,成交均价为12.783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信托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3,847,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 成交金额合计约689,730,052.891元,成交均价为12.809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锁定12个月,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算,即锁定期自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9年2月28日届满,锁定期届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48个月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每次减持不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齐翔转2”自2021年2月26日起开始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802,510,119股。因前述原因导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单一信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4,276,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集合信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75,386,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及后续安排

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长安信托-齐翔腾达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展期的议案》、《关于拟对“长安信托-齐翔腾达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进行展期的议案》及《关于明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配以及授权等事项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6个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7月18日。

存续期(含展期)届满前,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及市场情况决 定是否卖出股票,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含展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根据相关规定和 程序审议相关事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6个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11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1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76名、注册会计师35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5名。

2021年度服务客户5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31,27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829.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15.39万元。

2021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7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宋剑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韶英,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颖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宋剑波最近三年于2022年3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黄颖君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11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复印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8: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陈婉君

邮编:255400

2、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温馨提示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