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业务的公告

2022-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本基金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2022年12月1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另本基金将自2022年12月19日起进入封闭期,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2年12月1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中信银行将于2022年12月1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于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东方证券将于2022年12月1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东方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