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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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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万弘”),就江西万弘向九江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江西万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债务人: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间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0,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96%;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万弘)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勤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29,104,0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的股东淄博勤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盈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勤盈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淄博勤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勤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29,104,08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使用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若拟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前述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勤盈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勤盈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勤盈投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勤盈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勤盈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