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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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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
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

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6,900.0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若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以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的审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 本次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事项概述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分别披露《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钟祥卫健智慧医疗一体化一一医药数智化”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人民币6,900万元。2022年12月2日,公司在钟祥市完成设立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042)。

近日,公司与钟祥市卫生健康局签署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900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钟祥市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李明祥

地点:钟祥市枣林路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交易对手方是钟祥市人民政府下属工作部门,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签署方

甲方:钟祥市卫生健康局

乙方: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900万元(含税),该价格含培训、安装调试、软件集成费用以及1年质保免费维护费用,同时附赠智慧微(药)诊所设备8套。

(三)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交付第一批设备到钟祥市,支付合同总价的40%;钟祥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地面主体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钟祥模式项目启动设备运达或系统交付医疗机构(按县乡镇三级分项目分批结算)支付合同总价的30%;“钟祥模式”项下交付的设备或系统验收合格且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完成建设支付合同总价的10%。如果由甲方原因推迟验收或验收不成的,则以项目正常运行之日起视为验收合格。

具体交易背景详见《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钟祥智能制造基地暨签署医药数字化项目合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履行地点和方式

1、交货目的地:钟祥市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和方式:按批次交货,第一批设备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期限安排货物发运,并准确通知甲方货物的发运日期、发运方式。乙方同意,乙方应予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产品交付至“交货地点”,因此产生的运费(含卸货车辆费、搬运人工费)、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产品验收及维保:乙方应于将产品交付给终端用户之日起60日内,向终端用户递交产品安装调试报告,按程序进行验收。自双方签署的《验收确认单》之日起,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的自动化药房产品提供期限1年的保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有法定资格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本合同产品;并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该产品侵犯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指控。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上述指控时,乙方应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将产品运送至送货地点,或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完成产品安装工程,乙方按逾期天数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合同实际结算总价*0.0002*逾期天数。

3、如果一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或同意延长期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如未按时交货、未按时支付款项、产品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等),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实际结算的5%作为违约金,因疫情管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发货的除外。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任何形式的修改、变更、解除及终止,均应由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任何形式的修改、变更、解除及终止,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甲乙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或与他方订立合同或其他契约性文件对本合同加以修改、变更,解除或自行终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本次签署的销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9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09%,若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以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的审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