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6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增补张云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12月28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6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双方基于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建立合作意向,以满足公司审计需求;
4、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审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6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9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永祥,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7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宁康,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1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费用是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文本,资料详实。通过对该议案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请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曹洪海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张云龙先生(个人简历后附)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后,张云龙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张云龙个人简历
张云龙: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2013年至2015年在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工作;2015年至今任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云龙现任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在其他单位无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邵雪枫存在关联关系,是邵雪枫的女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2月28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2.00《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本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股东需填写《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股东身份。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12月2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供除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票账户卡。
(四)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高尚、杨欢
联系电话:0510-85633777
传真号码:0510-85633888
电子信箱:zqsw@wc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附件1:《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附件2:《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2”,投票简称为 “锡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