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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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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79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材料同时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拟向股东申请7,2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其中公司按照实际持股比例需提供借款2,78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闽商石业提供2,780.00万元借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单位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审核,拟补选庞厚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庞厚生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本次董事候选人庞厚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80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

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股东申请7,2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需提供借款2,78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拟向股东申请7,2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其中公司按照实际持股比例需提供借款2,78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闽商石业提供2,780.00万元借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副总裁陆兵现为闽商石业的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闽商石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目前实际持有闽商石业38.4981%股权,闽商石业为公司关联方,属于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闽商石业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事宜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闽商石业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陆兵

注册资本:3,158.518519万

住所: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榕木村A-10-01地块

经营范围:石材项目投资,市场建设开发等。

目前公司实际持有闽商石业38.4981%股权,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29%,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26.2119%,上述各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财务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闽商石业总资产37,579.57万元,净资产26,000.63万元,负债总额11,578.94万元,资产负债率30.8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93.27万元,净利润-4,018.69万元。

三、本次借款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借款对象: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本次借款金额: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2,780.00万元借款。

(三)本次借款用途: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闽商石业本次借款主要用于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闽商石业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闽商石业本次向股东借款7,220.00万元,占其净资产比例的27.77%,其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目前闽商石业财务总监由公司派任,且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闽商石业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本次为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将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为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81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单位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审核,拟补选庞厚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庞厚生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本次董事候选人庞厚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庞厚生(董事候选人),男,1986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北海市鑫源热电有限公司监事。

目前庞厚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08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电力19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8日

至2022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27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陆培军 蒋琰芳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