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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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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30;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465,143,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89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384,886,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83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80,257,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59,42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6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靳保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6,328,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054,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1%。

1.02选举杨爱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42,133,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9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0,86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64%。

1.03选举靳军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718,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8,445,28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0%。

1.04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6,18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5,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27%。

1.05选举曹仰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287,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8,013,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1%。

1.06选举贾绍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287,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8,013,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1%。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靳保芳先生、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曹仰锋先生、贾绍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赵玉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0,221,7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8,948,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4%。

2.02选举张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0,41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144,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6%。

2.03选举秦晓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144,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赵玉文先生、张淼女士、秦晓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李运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350,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77,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15%。

3.02选举李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0,527,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254,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4%。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李运涛先生、李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彬彬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5,066,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45,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5,060,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39,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东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靳军淼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38,97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4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6,777,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4%;反对35,906,1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7%;弃权2,459,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056,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346%;反对35,906,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26%;弃权2,459,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0,185,5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6%;反对2,498,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弃权2,459,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4,464,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01%;反对2,498,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1%;弃权2,459,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0,185,5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6%;反对2,498,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弃权2,459,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4,464,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01%;反对2,498,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1%;弃权2,459,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5,066,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4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3,436,6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反对1,706,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715,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94%;反对1,706,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1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5,066,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4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王玉山、贾潇寒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靳保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靳保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同意选举下述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曹仰锋、杨爱青、靳军辉、陶然、赵玉文,其中曹仰锋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赵玉文、张淼、杨爱青,其中赵玉文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秦晓路、赵玉文、杨爱青,其中秦晓路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淼、赵玉文、陶然,其中张淼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靳保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爱青先生、陶然先生、武廷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杨爱青先生、陶然先生、武廷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少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少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武廷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传 真:010-63611980

邮 箱:ir@jasola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年终奖+中长期激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其实际考核所得为准;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视公司经营情况组织实施。

本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任期届满日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郝夏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郝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海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袁海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传 真:010-63611980

邮 箱:ir@jasola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靳保芳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1972年4月被选送到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74年6月任邢台地区水泥厂筹建处会计,1975年10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1984年3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副局长、农机供应公司经理,1992年任河北省宁晋县电力局党委书记、局长。2003年至今任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5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杰出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第十届、第十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靳保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2月11日其控制的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21,648,266股股份,靳保芳先生女儿及一致行动人靳军淼持有本公司4,447,268股份。

靳保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军辉女士为其女儿,候选人陶然先生为其女儿靳军淼之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靳保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靳保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爱青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9年,历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术员、班长、线长、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工艺部经理、制造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至2017年3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年至2021年,历任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智造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裁;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2年12月11日,杨爱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8,564股;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4,462,515股股份,杨爱青先生持有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53%的出资份额。

杨爱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爱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靳军辉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09年,历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办事员、科员、副科长;2009年至2021年,历任河北省直工委统战(群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省直团工委书记,省直工委党建督查室主任;2021年至今,任公司助理总裁;2022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靳军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保芳先生为其父亲,候选人陶然先生为其妹妹靳军淼之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靳军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靳军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陶然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CEO办公室助理;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助理总裁;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陶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保芳先生为其配偶靳军淼之父亲,候选人靳军辉女士为其配偶靳军淼之姐姐。除上述情况外,陶然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陶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曹仰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11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战略品牌委员会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

截至2022年12月11日,曹仰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74,28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仰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贾绍华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历任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院长,海南省国家稅务局副局长,中国税务出版社总编辑,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22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贾绍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绍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赵玉文先生,193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78年调入北京太阳能研究所,先后任研究员、副所长、研究所总工程师等职;1999年至2017年,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兼中国太阳能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2017年至2022年3月,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监事长;2010年至今,任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至2017年,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世界光伏会议(WCP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年起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荣誉委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玉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玉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张淼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处长;2012年7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市李晓斌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2014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秦晓路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福建省管理会计领军人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3月至2012年7月,历任福建中邮普泰移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2年7月至今,历任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秦晓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晓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

1、武廷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8年,历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JA Solar Holdings Co. Ltd.)公共关系部高级经理、电站开发项目部高级经理、电站事业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5年8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2年12月11日,武廷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1,992股;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4,462,515股股份,武廷栋先生持有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7.99%的出资份额。

武廷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廷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少辉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2月至2013年10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2年12月11日,李少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6,144股;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4,462,515股股份,李少辉先生持有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69%的出资份额。

李少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少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1、郝夏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6年5月至今,历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审计总监、助理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2022年12月11日,郝夏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0,480股;东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7,786,277股股份,郝夏女士持有东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64%的出资份额。

郝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海升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至2019年任职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22年12月11日,袁海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100股。

袁海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5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李运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5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一体化产能进行扩建,具体如下: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等项目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政府审批申请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一)石家庄年产10GW切片及10GW电池项目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新设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将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家庄年产10GW切片及10GW电池项目;

项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

项目内容:新建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等,形成具备年产10GW切片及10GW电池的生产能力;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50,157.32万元(含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1个月。

(二)石家庄新型电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新设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将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家庄新型电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

项目内容:新建建筑物,购置研发设备,对新型电池技术进行研发,增强公司研发实力及对未来电池技术的储备;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40,000.00万元(含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三)东台年产10GW电池和10GW组件项目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新设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将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年产10GW电池和10GW组件项目;

项目地点:东台高新区;

项目内容:新建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等,形成具备年产10GW电池和10GW组件的生产能力;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64,495.20万元(含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项目投产后,能够有效提高高效产品的产能,满足市场对高效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和一体化盈利能力。

四、风险分析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5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4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以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