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福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6%;陆福明先生的配偶计丹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2%;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福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丹英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1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离职董事陆福明先生还需遵守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规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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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数量均为直接持股数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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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数量均为直接持股数量。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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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许高雄为公司已离职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减持情况,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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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离职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上述人员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