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反担保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反担保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反担保对象: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
● 解除反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21年11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清青环保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间从2021年11月23日到2023年11月22日,中关村担保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清青环保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反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反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反担保解除情况
近日,清青环保已将《授信协议》项下借款1,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全部结清,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收到了招商银行、清青环保、中关村担保公司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协议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授信协议》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招商银行、清青环保借款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解除,中关村担保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中关村担保公司在担保书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解除。基于上述情况中关村担保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担保责任解除声明》,确认韩建河山对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含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08%,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3%。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