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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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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82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一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公司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2,025,897,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3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59,228,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2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366,669,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8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366,669,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8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366,669,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8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21,262,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2%;反对4,634,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2,034,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61%;反对4,634,3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25,862,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20,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6,634,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20,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徐鉴成、孙晨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83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6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75,800股,授予价格为15.88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注销数量为207,878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09.43万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68,970,122股减少至3,368,762,24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68,970,122元减少至3,368,762,244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