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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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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奔月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744655173K,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专用设备、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及工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材料销售。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2,088.33万元、负债总额94,212.02万元、净资产7,876.31万元,资产负债率92.28%;2021年度营业收入43,785.52万元、净利润-4,082.9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9,289.89万元、负债总额95,127.25万元、净资产4,162.64万元,资产负债率95.81%;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0,475.50万元、净利润-3,713.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节能大道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556427608B,成立日期:2010年06月12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8,585.5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经营范围:新材料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环境风险评估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土壤、水、大气、矿山等)工程设计、承包、施工及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环保工程设计、承包、施工;环境污染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和销售;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和处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冶炼、压延加工及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普通货运。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46.59%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1,607.09万元、负债总额93,031.45万元、净资产38,575.64万元,资产负债率70.69%;2021年度营业收入54,517.46万元、净利润3,698.2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6,304.79万元、负债总额114,716.54万元、净资产41,588.25万元,资产负债率73.39%;2022年1-9月营业收入65,245.57万元、净利润2,264.6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贾家店街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337723546B,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8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375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互式智能平板、触控系统、实物展台、录播设备、网络设备、智慧教室、创客教室、数字标牌、电子书包、物联网应用和电视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教育、安防监控等行业的集成施工业务及配套设备经营业务;教育、商用软件开发、销售;教育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及音像制品、音体美卫器材、理化生实验室成套仪器设备、学生课桌椅、幼教教具、高教教具、职教教具、文化用品的销售;教学设备租赁业务;办公类商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教育方案设计与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弱电工程、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安装;LED产品、电子显示屏、路灯照明设备的设计、安装、销售;消防器材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光热系列产品的销售、安装及服务,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销售、安装及服务,地热系统产品的销售、安装及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教学仪器及设备生产与销售、照明灯具的销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62.75%股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96%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5,139.55万元、负债总额63,559.82万元、净资产11,579.73万元,资产负债率84.59%;2021年度营业收入36,206.20万元、净利润-1,068.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6,830.09万元、负债总额58,693.45万元、净资产8,136.64万元,资产负债率87.82%;2022年1-9月营业收入9,824.24万元、净利润-3,006.5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3993945B,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13,005.3003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经营范围:电池系列产品、光电、光热转换利用及太阳能系列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太阳能户用发电产品、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灭虫灯,太阳能光伏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电池类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工产品、电源产品、电池零部件、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节能器具、器材、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品种除外,限制品种凭许可证经营),照明工程施工,亮化工程及节能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亮化工程及节能照明工程控制系统、光源、灯具、电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钢制灯杆及钢结构件制造、销售、安装,节能产品及工程的设计、制作、销售、施工及相关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经营许可的凭相关资质证书经营)。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60.28%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89,684.71万元、负债总额265,805.20万元、净资产123,879.52万元,资产负债率68.21%;2021年度营业收入307,148.43万元、净利润36,357.4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4,950.42万元、负债总额335,856.09万元、净资产129,094.34万元,资产负债率72.23%;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45,100.71万元、净利润17,160.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87WWG5R,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清欣,经营范围:动力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锂电池加工、组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该公司为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4,711.19万元、负债总额74,734.45万元、净资产9,976.73万元,资产负债率88.22%;2021年度营业收入472.37万元、净利润-8.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3,522.78万元、负债总额132,565.45万元、净资产10,957.33万元,资产负债率92.37%;2022年1-9月营业收入64,468.88万元、净利润980.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兴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313822486Q,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981.711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储能技术服务。该公司为长虹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6.83%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5,272.46万元、负债总额184,225.99万元、净资产61,046.46万元,资产负债率75.11%;2021年度营业收入176,355.25万元、净利润24,452.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3,364.46万元、负债总额247,068.15万元、净资产56,296.30万元,资产负债率81.44%;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35,116.35万元、净利润7,129.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12088519715,成立日期:1981年10月15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艳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长虹控股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6,643.41万元、负债总额93,710.73万元、净资产32,932.68万元,资产负债率74.00%;2021年度营业收入12,932.26万元、净利润953.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4,072.17万元、负债总额61,668.49万元、净资产32,403.68万元,资产负债率65.55%;2022年1-9月营业收入7,780.77万元、净利润-242.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5820773T,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7日,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90.48%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5,446.44万元、负债总额59,002.17万元、净资产6,444.27万元,资产负债率90.15%;2021年度营业收入28,376.90万元、净利润1,636.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6,537.41万元、负债总额51,845.50万元、净资产4,691.91万元,资产负债率91.70%;2022年1-9月营业收入8,575.55万元、净利润-1,261.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3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ACH23W5X,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443.09万元、负债总额9,053.07万元、净资产2,390.02万元,资产负债率79.11%;2021年度营业收入8,672.70万元、净利润-609.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634.50万元、负债总额17,019.01万元、净资产6,615.49万元,资产负债率72.01%;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1,387.05万元、净利润-2,801.1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3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69,393.84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嘉,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即期结售汇业务;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35.04%股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5.04%股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14.96%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10,524.57万元、负债总额1,654,266.89万元、净资产356,257.68万元,资产负债率82.28%;2021年度营业收入51,814.72万元、净利润15,837.4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30,487.35万元、负债总额1,371,385.63万元、净资产359,101.72万元,资产负债率79.25%;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8,750.13万元、净利润8,933.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其他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5楼02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6558283X,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视频视听产品、空调、电源、网络产品、激光读写产品、摄录一体机、电力设备、机械、数码通讯及计算机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维护(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上门维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等。绵阳嘉恒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嘉恒”)持有该公司100%。长虹控股集团通过绵阳嘉恒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087万元、负债总额10,376万元、净资产21,711万元,资产负债率32.34%;2021年度营业收入6,542万元、净利润3,5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483万元、负债总额10,430万元、净资产25,053万元,资产负债率29.39%;2022年1-9月营业收入5,024万元、净利润3,3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科技城软件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62448E8N,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9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168,125.09万元、负债总额4,962,897.46万元、净资产31,205,227.63万元,资产负债率13.72%;2021年度营业收入13,756,326.23万元、净利润3,020,954.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870,925.35万元、负债总额3,608,183.97万元、净资产32,262,741.38万元,资产负债率10.06%;2022年1-9月营业收入5,572,647.21万元、净利润1,057,513.7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6号楼6层61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94716409,成立日期:2011年03月0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电子产品;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绵阳嘉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嘉创”)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绵阳嘉创间接合计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301.64万元、负债总额748.59万元、净资产32,553.05万元,资产负债率2.2%;2021年度营业收入1,877.98万元、净利润296.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499.10万元、负债总额767.42万元、净资产32,731.68万元,资产负债率2.3%;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414.34万元、净利润178.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2单元24层1、2、3、4、5、6、7、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7G71FX6,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8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其25%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胡嘉女士的直系亲属刘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1,902.80万元、负债总额123,145.59万元、净资产8757.21万元,资产负债率93.36%;2021年度营业收入108,581万元、净利润11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9,536.09万元、负债总额198,065.10万元、净资产11,470.98万元,资产负债率94.53%;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61,433.72万元、净利润2,713.7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安泰七路66号2号厂房1-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HD7F27W,成立日期:2022年01月18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64%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4,030,500.81万元、负债总额28,996,747.13万元、净资产45,033,753.68万元,资产负债率39.17%;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7,621,453.61万元、净利润-4,966,246.3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二横路22号A513-A5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6949117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5298.96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盛刚,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数字动漫制作;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动漫服务。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辉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3.9955%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8307%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2872%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于2022年4月23日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7,019.87万元、负债总额18,628.53万元、净资产68,391.33万元,资产负债率21.4%;2021年度营业收入66,833.27万元、净利润9,036.7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223.35万元、负债总额27,144.79万元、净资产74,078.56万元,资产负债率26.81%;2022年1-9月营业收入48,847.91万元、净利润5,687.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路南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6749630434G,成立日期:2003年05月26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艺,主要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长虹控股集团工会持有该公司90%股权。

该公司由本公司监事刘艺先生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17.71万元、负债总额2,504.35万元、净资产813.36万元,资产负债率75.48%;2021年度营业收入1,015.63万元、净利润83.2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78.2万元、负债总额2,468.1万元、净资产910.1万元,资产负债率73.06%;2022年1-9月营业收入725.57万元、净利润96.7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分析: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华鲲振宇、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关联人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50,746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鲲振宇、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1,16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8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同意本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6,959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不超过287,9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期限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22-08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746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16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8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8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修订后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8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提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的临2021-062号、063号、064号公告。现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23.2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42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3年8月22日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6H251070001),2013年8月23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2,693,938,365.84元,其中,长虹控股集团出资943,970,875.51元,持有35.04%股权;本公司出资943,970,875.51元,持有35.04%股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2,998,307.41元,持有14.96%股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2,998,307.41元,持有14.96%股权。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长虹控股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3日

注册资本:269,393.84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法定代表人:胡嘉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即期结售汇业务;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10,524.57万元、负债总额为1,654,266.89万元、净资产为356,257.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8%;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1,814.72万元、净利润为15,837.47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30,487.35万元、负债总额为1,371,385.63万元、净资产为359,101.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25%;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8,750.13万元、净利润为8,933.17万元。

(四)履约能力相关说明

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买方信贷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经平等沟通,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指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3)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高层定期会晤制度和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业务信息及合作情况。

(4)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存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5)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3、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向甲方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买方信贷、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具体业务如下:

(1)提供甲方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2)对甲方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3)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的票据池相关业务;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及收付;

(5)吸收甲方存款;

(6)办理甲方贷款;

(7)办理甲方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

(8)对甲方提供即期结售外汇服务;

(9)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交易限额

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甲方应协助财务公司监控实施该等限制。相应限制具体如下: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日甲方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日甲方在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日甲方在财务公司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甲方在财务公司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甲方在财务公司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5、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具体为:

(1)关于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原则上不低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关于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原则上不高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服务:财务公司为甲方提供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时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关于结售汇服务:财务公司为甲方提供结售汇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时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关于其他中间业务服务:财务公司为甲方提供其他中间业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时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7、风险处置措施

(1)甲方在财务公司业务开展期间,财务公司发生本协议第五条第四款相关风险情形时,财务公司应及时处置并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信息。

(2)若发生上述风险,财务公司应向甲方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必要时甲方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贷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

(3)若发生上述风险甲方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并重新对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8、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争议解决

(1)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绵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通过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有利于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同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明确制定了风险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以保证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安全。

财务公司向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是根据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业务规划确定的,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同时,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及财务公司向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授出之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也是依据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发生的存贷款业务的历史数据及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财务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中保证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因此,不会对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4票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2.04、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01、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等;议案2.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等;议案2.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潘晓勇先生等。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700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回避”“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