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锋科技”)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2022年4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5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为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人民币向波锋科技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4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公司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为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人民币向柏楚数控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4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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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7月7日
营业期限:2022年7月7日至2042年7月6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377号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柏楚电子间接持有波锋科技95.05%股权。
2、公司名称: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晔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7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7日至2046年5月26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1幢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柏楚电子直接持有柏楚数控100.00%股权。
(三)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分别与波锋科技、柏楚数控明确承诺借款的主要条款(含借款利率),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波锋科技、柏楚数控均提供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其他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波锋科技和柏楚数控分别已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均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均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均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均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2,084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54万股(调整后),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593.2691万股的0.1065%,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1)的11.1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21.7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1.7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注释1:(调整后1)的含义:公告日为止,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已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已进行了调整,因此本公告中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1)、授予数量(调整后1)、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1),授予价格(调整后1)、归属后剩余有效数量(股)(调整后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1)均为到本公告日为止经调整后的结果。
(4)预留授予人数:1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根据激励对象司龄及岗位职级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同时满足一定岗位职级并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为止在公司已连续任职3年以上的员工,合计12人;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为止在公司连续任职5年以上但不满足一定岗位职级的员工,合计0人;第三类激励对象为满足一定岗位职级但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为止在公司任职3年以下员工,合计1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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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种,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三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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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第三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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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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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2019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鉴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19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6)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8)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10)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11)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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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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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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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2:归属价格(调整后2)的含义: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000,000元,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容,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4.29元/股调整为33.55元/股。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对48名激励对象归属297,785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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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3:归属价格(调整后3)的含义: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9,000,000.00元,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容,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3.55元/股调整为32.26元/股。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对13名激励对象归属37,560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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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对48名激励对象归属331,590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84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全体董事无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0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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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1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2,084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84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0年12月10日。
(二)预留实际归属数量(调整后1):42,084股。
(三)预留实际归属人数:1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21.7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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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预留归属日。
鉴于无董事、高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预留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预留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预留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2019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鉴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19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6)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8)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10)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11)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2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76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976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均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84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全体董事无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2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76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976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8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均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2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76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976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