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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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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3。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3月2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34,673.0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南通海大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清远海大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韶关海大年产40万吨饲料项目、江门容川年产27万吨饲料项目及淮南海大年产30万吨饲料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布局的逐步实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642.50万元/年(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2年11月21日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来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3、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按时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3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号)。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清远海贝年产3万吨饲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湛江海大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到“江门容川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淮南海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共计31,446.7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同时,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0.51万元,变更至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将淮安海龙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福州海大项目”)、宜城海大年产38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年产3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开封海大项目”)、玉林海大年产45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玉林海大项目”)及四川容川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四川容川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到“盐城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饲料项目”(以下简称“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平南海大项目”)、“和县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档水产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恩施海大项目”)、“邢台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料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邢台海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共计422,670,000.00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总额14.94%。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1、淮安海龙项目实施主体为淮安海龙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淮安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7,100.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123.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348.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775.03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6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0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淮安海龙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81.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096.1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946.10万元至新募投项目。

2、福州海大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4,544.5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075.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411.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663.36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7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8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福州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528.8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745.1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8,645.19万元至新募投项目。

3、宜城海大项目实施主体为宜城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宜城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7,000.1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509.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109.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00.03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6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8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宜城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173.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469.9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6,119.94万元至新募投项目。

4、开封海大项目实施主体为开封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000.2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6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468.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00.05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7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开封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85.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575.8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375.81万元至新募投项目。

5、玉林海大项目实施主体为玉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1,186.6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1,186.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389.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796.65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9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45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玉林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62.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903.1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13,702.95万元至新募投项目。

6、四川容川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容川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四川省眉山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431.6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3,431.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573.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857.91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5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0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四川容川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62.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370.12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477.00万元至新募投项目。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变更原因主要是公司近两年产能扩张方式多样化,特别是利用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及合资租赁等方式加快产能扩张,原募投项目计划建设的部分产能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或是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在募投项目周边地区新建了其他的饲料项目,该地区产能已经得到缓解;所以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需调整到其他饲料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仍全部投资于饲料业务项目,公司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主营业务。

1、淮安海龙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淮安市,原计划投资27,100.12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截至本公告日,淮安海龙项目已部分投产,且为快速缓解公司在淮安市周边的供应压力,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海维饲料有限公司购买了年产20万吨的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并即时投入生产,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淮安海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2、福州海大项目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原计划投资34,544.54万元建设年产18万吨的水产配合饲料项目。截至本公告日,福州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福州海大在项目建设中,通过调整生产产能配置标准,提升产能利用率;同时,基于公司市场战略调整,将福州海大辐射闽中的市场由三明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供应,现福州海大已投产产能基本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福州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3、宜城海大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宜城市,原计划投资17,000.14万元建设年产38万吨猪饲料项目,宜城海大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在当地布局的养殖业务及辐射范围内的外销市场。截至本公告日,宜城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近年,公司通过区域产能整合、专业化标准化专线技改等措施,提高整体产能利用率;区域周边市场的安陆海大新建和技改项目已投产,缓解了周边猪料市场供应压力。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拟变更宜城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4、开封海大项目实施地点为河南省开封市,原计划投资18,000.25万元建设年产30万吨畜禽及水产配合饲料项目。截至本公告日,开封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且为快速缓解公司的供应压力,公司子公司河南海鼎、河南牧高乐分别通过租赁和改扩建等自建饲料生产线方式,实现在开封市及周边地区新增了约30万吨的饲料产能。因此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开封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5、玉林海大项目实施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原计划投资31,186.61万元建设年产45万吨禽料及水产配合饲料项目,覆盖粤西至桂东、桂南和粤西一带的空白市场,并可有效缓解公司在本区域的产能供应紧张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玉林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且鉴于公司在玉林周边的南宁、钦州等区域通过新建、收购的饲料工厂已逐步投产,标的项目区域的产能紧张形势已获得缓解。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拟变更玉林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6、四川容川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省眉山市,原计划投资23,431.64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增加在西南地区的水产饲料供应能力。截至本公告日,四川容川项目已部分投产。鉴于公司在眉山周边的重庆、成都、德阳等区域通过改扩建、新建饲料项目已逐步投产,有效补充在西南区域及四川中部区域的产能供应形势。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拟变更四川容川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综上,鉴于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为了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变更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项目、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项目、玉林海大项目和四川容川项目的建设安排,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项目、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和邢台海大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饲料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作为连接种植业与养殖业的行业,其发展对促进粮食高效转化增值、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起到良好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2016年至2020年十三五期间全国饲料总产量增长21%,行业总体持续性增长。2021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29,344万吨,同比增长16%,其中配合饲料产量27,017万吨,同比增长17%。

养殖业工业化、规模化发展,饲料普及率提升,将持续带动饲料总量增长。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消费升级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将增加其对优质、特色和高端肉食品需求,水产及牛羊肉类消费将增长明显,肉禽、蛋禽消费稳定,各饲料品种也将呈现结构性调整。

饲料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同时生产销售鱼、虾、猪、肉禽、蛋禽饲料,产品线齐全,且各品类产品都具有强大竞争力,在重点和区域市场均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饲料从生产端到销售端通常存在运输半径的限制,饲料生产企业多采取属地经营的模式,为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发展,需合理选址增设生产基地,扩大产销覆盖范围。公司本次的新募投项目均为饲料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一)盐城容川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盐城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港筑宝东侧、恒逸明西侧。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500.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9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江苏省土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有着丰富的土地、海洋、滩涂资源。2022年1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苏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养殖区规划面积约占江苏省规划总面积的42%,是江苏省水产养殖核心城市之一。公司自2006年陆续在泰州市、淮安市、盐城市等地投资建厂,已在盐城市及周边积累了丰富客户资源。为积极参与发展江苏省水产养殖业务、完善公司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在盐城市射阳港投资建设饲料厂。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79,243.13万元,年均净利润2,742.77万元,投资回收期7.36年。

(二)平南海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平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3,86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767.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3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平南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基地,盛产三黄鸡、瘦肉型生猪。平南养殖业多年摘取广西外销仔猪第一的桂冠,且为广西瘦肉型猪生产基地达标县,被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确定为瘦肉型猪基地县。平南海大定位为公司猪料专业标准化工厂,充分结合广西猪料行业和养殖现状,全力承载公司猪料品牌在广西的推广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猪料在广西市场布局。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54,561.24万元,年均净利润1,537.96万元,投资回收期7.56年。

(三)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和县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和县台创园。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9,05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500.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6条高档水产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安徽濒江近海,内拥长江水道,外承沿海地区经济辐射,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基地,2021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00亿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500个以上。和县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区,沟河港汊纵横交错,水库、坑塘星罗棋布,水资源非常丰富。公司于2020年开始建设的原募投项目和县海大年产30万年饲料项目已逐步投产,产品覆盖长江中下游包括安徽、江苏、浙江等地,产品竞争力优势明显。为进一步提升华东区域的市场供应能力,公司拟在原和县海大年产30万年饲料项目旁加建年产15万吨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环评事宜正在办理中。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62,003.88万元,年均净利润2,242.44万元,投资回收期6.83年。

(四)恩施海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恩施州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建始县长梁镇土坎村。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5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900.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6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冬少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享有“华中药库”、“世界硒都”之称号。畜牧业是恩施州的支柱产业之一,生猪养殖占该地畜牧业的80%。湖北省为我国农业大省,公司已在湖北深耕多年,并在鄂中部、南部、东部和北部布局多个饲料厂,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取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口碑,但基于鄂西南运输相对远且周边工厂产能供给力受限,公司拟在恩施投资建设饲料厂,增强公司在鄂西南的供应能力。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69,354.29万元,年均净利润1,780.78万元,投资回收期8.03年。

(五)邢台海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邢台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600.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4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3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河北省是全国生猪养殖大省,邢台市及周边地区邯郸、衡水、石家庄、德州、长治、晋中等对优质饲料需求量较大。邢台市是玉米及小麦主要产区之一,饲料原材料运输成本具有天然优势。公司自2010年起在天津等地投资建厂,通过前期的布局和发展,公司产品在冀南建立了一定的产品口碑和效果。为缓解冀南地区饲料供应压力以及降低天津等地运输距离限制的影响,提高公司在冀南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在河北省邢台市投建饲料厂。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48,109.85万元,年均净利润1,556.83万元,投资回收期7.64年。

四、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拟变更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存在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的可能性和风险,以上情况如果实际发生,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谨慎评估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并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服务、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竞争力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深化客户服务,提高产品性价比,实现公司与客户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和项目的盈利能力回报全体投资者。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向仍为公司主业,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33,873.70万元,连同本次新增的1,0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共计1,613,87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9%;部分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该等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他少数股东能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1,0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为境外子公司贷款提供的反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可以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增、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对该等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次额度授权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未使用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控股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原材料供应商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770,000万元。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和应付款项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黑龙江国贸农产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和福建启润贸易有限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

三、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境外子公司有序开展融资业务,以及国内部分子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开拓过程中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10,000万元。

(一)提供担保子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提供担保子公司:海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Haid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大国际”);

(2)被担保子公司如下: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信息、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一。

(3)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子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子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详见附表二。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海大国际拟为被担保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3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及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33,87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1%,连同本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计1,613,87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的担保逾期金额为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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