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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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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暨上市的公告

202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6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00万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2月20日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授予的4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

第一个解锁期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以及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11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47名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第二个业绩考核期间由2022年度调整为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变,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等。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47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二、限售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2年11月21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即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20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00万股

3、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3.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解除限售尚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