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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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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证券代码:60386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新化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6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5,000.00万元(650.00万张,65.0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5,000.00万元(650.00万张,65.0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托管方式:账户托管

十三、登记公司托管量:65,000万元

十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新化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76.58%,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3号文同意,公司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化转债”,债券代码“113663”。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己刊登于2022年11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Xinhua Chemical Co.,Ltd

注册资本:18,437.9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健

董事会秘书:胡建宏

成立日期:1997年9月24日

上市日期:2019年6月27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股票代码:603867

注册及办公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邮政编码:311607

电话号码:0571-64793028

传真号码:0571-64755918

互联网网址:www.xhchem.com

电子信箱:xhhg@xhchem.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9822750

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香料香精、化肥(仅限氮、钾肥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公司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6日,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即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人民币15,534.465934万元为基数,折抵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0,5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超出折股数额的净资产5,034.465934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变更前后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008年6月16日,新化股份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18200000754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58号文核准,新化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万股。2019年6月27日,新化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上市时股本结构如下:

(三)上市后股本及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年11月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2.00万份,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4,000万股增加至14,090万股。

2、2021年行权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授予数量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509,9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509,900股,公司总股本合计为14,140.99万股。

3、2022年1-6月行权情况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64,300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774,200股,公司总股本合计为14,167.42万股。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第二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86,3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860,500股,公司总股本合计为14,176.05万股。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新化股份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1,760,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42,528,15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428.87万股。

5、2022年7-9月行权情况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90,350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行权后股票均已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共计950,850股,公司总股本合计为18,437.90万股。

自此,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437.9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2、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00%;第二大股东胡健持股比例为10.42%;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合计为72.58%。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的情况,不存在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对公司决策构成实质性影响,股权比较分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产品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油墨、新能源、涂料等领域;公司坚持以科技为本、创新发展的经营战略,以打造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企业为目标,已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科技含量较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低碳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等产品。

公司产品生产技术较为先进,综合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在脂肪胺方面,公司现有异丙胺生产能力较大,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之一;在有机溶剂方面,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采用“丙酮法”和“丙烯法”两种工艺路线生产异丙醇的企业,可较好利用主要原料丙酮和丙烯的市场价格变动机会,调整两套装置的开工情况和配套联产产品产出,提升整体经济效益;在合成香料方面,公司拥有多年的香料业务经验,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与全球香精香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奇华顿长期保持稳定合作关系,自身香料业务一直稳定持续发展。

此外,公司在稳定原有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随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2,000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中荷环境公司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在阻燃剂和化工危废处理领域已有所发展,其中阻燃剂业务已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开始试生产准备阶段。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低碳脂肪胺系列(异丙胺、乙基胺等)、有机溶剂系列(异丙醇、异丙醚等)、合成香料系列等,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油墨、新能源、涂料等领域。其中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为公司当前主导产品,生产技术较为先进,综合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公司现有异丙胺生产能力较大,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用途如下:

六、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相关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市场化竞争性行业。政府职能部门按照产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已实现市场化竞争。

目前,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行业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指导技术改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负责行业管理,拟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

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为全国和地方性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相关产业政策

3、主要法律法规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精细化工行业发展概况

与基础化工行业相比,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即在基础化学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而制取的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的系列化工产品,如有机胺类、醇类、酚酮类、增塑剂、中间体、稳定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电子材料等。基础化学工业的生产工艺主要是从石油、煤炭等资源中提取原料,经过简单地加工制成半成品或材料,其优势在于生产量大、市场需求稳定;而精细化工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精细度更高,针对性更强,科技含量更大,附加值更高,更注重对技术的更新。

精细化工的快速发展起源自20世纪70年代,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大型化工企业开始走精细化的路线,致力于专用化工产品的生产,精细化工行业由此开始快速发展、壮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世界石油化工向深加工方向发展和高新技术的兴起,世界精细化工得到快速发展,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整个化学工业的发展。进入21世纪,精细化工形成了产业集群,产品日益专业化、多样化和高性能化,更加清洁、更加节能的新工艺开发受到了广泛重视。截至目前,全球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

2、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概况

精细化工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发展最快的经济领域之一。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是目前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原料和资金供应状况的改善、全球化专业分工以及发达国家由于生产成本和市场饱和等原因而采取战略转移和重组等策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受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需求等因素影响,我国精细化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2009年底共28,120家,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760亿元;到2021年底,全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为22,332家,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959亿元,集中化、规模化进程较为显著。

3、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前景

加强技术创新,调整和优化精细化工产品结构,重点开发高性能化、专用化、复合化、绿色化产品,已成为当前世界精细化工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今后世界精细化工发展的重点方向。随着国家对精细化工行业重视程度的逐步提高,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将迎来大发展。《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于2021年1月初发布,发展思路围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方向,以提高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战略,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石油和化学工业体系,推动我国由石化大国向石化强国迈进,部分行业率先进入强国行列。

我国十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目前精细化工行业已经成为化工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近年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已取得较大的发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精细化工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仍然偏低,精细化工行业的核心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高性能、功能化和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进口依存度仍然较高。相比发达国家的精细化率水平,我国的精细化工行业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工业化及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尤其是国家对精细化工行业的高度重视,未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将迎来良好机遇和广阔市场。

精细化工占化工总产值的比例,即精细化率的高低现今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水平高低与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精细化工率的提升是实现2030年进入精细化工强国的一个关键指标。目前我国精细化工率仅接近50%,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已经达到或超过60%,瑞士更是高达95%。我国精细化工率仍有巨大提升空间。

(三)公司细分产品市场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以异丙胺、乙基胺为主)、有机溶剂系列(以异丙醇为主)和合成香料系列。

1、脂肪胺行业情况

脂肪胺属于有机胺的一种,指碳链长度在C2-C22范围内的一大类有机胺化合物,它与一般胺类一样,分为伯胺、仲胺和叔胺及多胺四大类。根据碳链长度不同,脂肪胺可分为低碳脂肪胺(C2~C8)类和高级脂肪胺(C8~C22)类。脂肪胺作为氨的有机衍生物,是许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每一种脂肪胺各自有一系列应用领域,比较常见的应用领域有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水处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橡胶助剂等。

脂肪胺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化工等领域,其中农药领域需求占比约为42.3%;医药领域需求占比17.6%;化工领域占比15.3%;其他领域需求占比达24.8%。公司脂肪胺产品主要为异丙胺和乙基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均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公司脂肪胺产品下游客户以农药、医药为主,其中,公司农药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农业集团公司,如中山化工集团、孟山都、纽发姆等公司,其面向全球销售,采购一般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或周期性,国内外对农药的刚性需求是行业稳定增长的首要因素,总体而言,农药行业属于非周期性行业。下游医药行业亦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这是由其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刚性需求较强的本质决定的,医药行业增长速度虽可能有所波动,但受我国医改加深、政府投入增长、社会老龄化水平加重以及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预期将持续增长,属于增长性行业。此外,公司的乙基胺中的三乙胺产品近年来受下游新能源电池的电解液添加剂(以碳酸亚乙烯酯-VC为主)爆发式需求驱动,市场需求也随之迅速增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从市场格局来看,由于低碳脂肪胺的生产制作工艺较为复杂,因此市场资源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新进企业发展空间较小。在全球市场,领头的低碳脂肪胺生产企业主要包括美国的空气化学公司、日本的三菱公司、德国的巴斯夫公司等,这些企业凭借其企业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品研发力度大以及拥有着自动化、大型化生产装置等优势,市场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而在中国市场,虽然本土企业数量众多,包括新化股份、建业股份、山东昆达生物科技以及德州德田化工等,但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未来提升空间巨大。

2019年-2022年6月,公司脂肪胺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脂肪胺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逐年上升,脂肪胺产品发展态势良好。2020年以来收入显著增长,主要是因为:一是脂肪胺产品下游主要为农药、医药行业,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随着国内外疫情的有效控制,国内外经济开始复苏,下游需求恢复;二是2020年四季度以来,三乙胺受电解液添加剂(以VC为主)爆发式需求驱动,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且下游VC扩产趋势明显,给予三乙胺需求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公司脂肪胺产品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周期性。

2、有机溶剂行业情况

公司有机溶剂系列主要产品是异丙醇。异丙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呈现用途分散、用量偏小的状态,从国内异丙醇消费占比来看,主要应用在六个领域,医药中间体(21%)、有机合成及其他(含医学应用)(20%)、农药(18%)、电子清洗(18%)、油墨(15%)和涂料(8%)。未来医学应用和电子清洗等领域的需求量有望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1)异丙醇具有很强的杀菌能力,消毒适用范围与乙醇相同,消毒性能甚至超过乙醇,多用于皮肤以及医疗器械的消毒,还可以用于假肢的消毒;目前国内异丙醇的医学应用占比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并未得到有效开发,在国外部分国家,异丙醇是美容院等公共场所使用最多的消毒剂。(2)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电子电器元器件的主要基地,异丙醇在该领域的应用刚刚起步,未来整体用量有望继续增加。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根据卓创资讯《2021-2022中国异丙醇市场年度报告》及行业实际情况,2021年异丙醇全球总产能353.1万吨/年,中国有效产能68.8万吨/年、年总产量45.42万吨。

中国异丙醇供需总体相对均衡,随着中国异丙醇产量的不断增长,我国异丙醇出口量也开始迅速增长,2019年受到中美贸易战的影响,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2019和2020年中国异丙醇出口量仍保持快速增长,到2020年中国异丙醇出口量上升至25万吨,同比上升36.54%。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2019年-2022年6月,公司有机溶剂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2020年度,受益于疫情影响,异丙醇价格上涨,公司有机溶剂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长约38%;2021年异丙醇价格理性回调,公司有机溶剂销售收入回归正常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有机溶剂产品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周期性。

3、香精香料行业情况

香精香料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子行业之一,目前,欧洲、美国、日本已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香精香料工业中心。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国际上已形成以香精为龙头产品带动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发展的格局,香料与香精生产比例在3:7左右,行业发展处于成熟期阶段,不断进行市场扩张与渗透。中国香精香料产业共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几年取得较快发展,但仍处于成长期,国内香料与香精生产比例大致在1:1。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促进了香精行业增长。全球香精市场和香料市场2011年的销售额为218亿美元,根据IAL Consultants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香精香料市场规模达到30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949.8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3.69%。而当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趋近饱和,香精香料产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目前,全球香精香料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及亚太地区,其他市场需求规模较小,但新兴国家需求增长较快。根据IHS Markit数据显示,2021年一2026年全球香精香料市场还将以年均3.6%的速度继续增长,2026年市场需求将达到502亿美元,2021年一2026年,发达经济体日本、北美和西欧地区的香精香料市场增速降低,约为每年1.1%~1.5%,而印度次大陆、中国和东南亚地区需求增速要高得多。HIS Markit预测,在此期间,印度次大陆的年增长率约为7.5%,中国约为6.1%,东南亚约为4.5%。其他地区,包括非洲、中欧、独联体和波罗的海国家、中东和其他东北亚地区,预计年均增长速度在3%~4%。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另从行业观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行业集中度进程明显加快,核心生产企业日趋稳固,全球香精香料的销售额主要集中在全球前十大公司,区域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以及日本,垄断高端市场;香精香料行业壁垒较高,预计未来市场格局趋于稳定。目前,世界前五大香精香料公司分别为奇华顿、芬美意、IFF、德之馨、曼氏,合计销售额占全球销售额比例超过50%,并有望进一步扩大。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奇华顿,为19%,第二为芬美意,占比14%。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日趋饱和,为进一步拓展市场,世界香精香料产业正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些国家的香精香料的需求和供给出现双向增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中国香精香料行业生产和发展,是同食品工业、饮料工业、日化工业等配套行业的发展相适应的,下游行业日新月异的变化,促使香精香料工业不断发展,我国香精香料行业在产品数量、技术创新、生产规模和管理体制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少数能在香精香料生产上与发达国家相抗衡的国家之一,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的出口量已占全球供应量的50%。2020年中国香精香料产量约为135.6万吨,同比增长7%。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香精香料需求和供给双向增长,香精香料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香精香料行业进入了稳定快速发展的时期。2020年中国香精香料销售额为459亿元,同比增长2.3%。2015-2020年复合增速为7%左右。

数据来源: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

2019年-2022年6月,公司合成香料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2019年-2021年,公司合成香料收入和销量均逐年上升。其中,2019年合成香料收入和销量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江苏的子公司馨瑞香料主要从事合成香料产品的生产,受江苏响水“3.21爆炸”影响于2019年3月开始停产、至2020年方全面复产,影响了合成香料产品的有效产能。2021年以来公司香料业务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从行业来看,日用、食用、烟用香精等市场稳定增长,相关香精香料需求稳定上行。

综上所述,公司合成香料产品所处行业亦不存在明显周期性。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在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家和行业创新平台。”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2年)》将“环境友好型新涂料、新型精细化工中间体”等列入支持领域。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精细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2)全球精细化工产品市场转移为国内行业发展带来市场机遇

精细化工需要大量基础化工产品的支持,我国化学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化工工业体系,这使得我国化工产品原料品种齐全,一些重要原材料具备了较大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基数,有十余种主要化工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

(3)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为行业的发展注入动力

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学工业中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有效地推动了精细化工各下游行业市场的发展,并为精细化工行业的需求增长注入动力。

(4)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

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日益提高的环保标准会增加企业的环保投入,鼓励生产工艺改革,强化清洁生产工艺和综合循环利用,提高生产效率并且减少“三废”,使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附加值。同时,淘汰落后的高污染、高能耗产能、工艺和装置,使具有清洁生产工艺、较高研发实力的企业脱颖而出,加快产业整合,使企业朝着集团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5)下游农药、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机遇

2017年以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及环保政策趋严,同时随着农村农业部“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的实施,我国农药总产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及2018年下降幅度较大,2019-2020年整体平稳,2021年有所提升,全年累计生产化学农药原药249.80万吨,同比增长7.8%,主要系出口拉动所致。

资料来源:Wind,中证鹏元整理

从全球农药需求区域分布来看,亚太地区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地区,其次为拉美地区和欧洲地区。我国主要农药产品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还大量出口其他国家。近年国内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小幅波动,2020年为11,676.80万公顷,较2019年小幅增长,国内需求较为稳定。出口方面,2020年1月,疫情在国内爆发,但得益于科学高效的防疫政策,短时间内疫情得到控制,生产率先恢复,但境外受疫情影响较大,产能未能充分释放,国际市场对中国农药需求依赖提高,农药出口大幅增长。未来随着疫情影响的减弱,农药需求及生产将逐步恢复平稳。

医药制造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人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中国医药制造行业蓬勃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年来中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且增长率持续高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行业高增长性和高收益性突出。同期,中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受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等医疗改革影响,增速有所下滑,2020年为4.5%。2021年,受全国范围新冠疫苗接种和疫苗出口,以及原料药扩产等因素影响,全年工业增加值和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总人口14.12亿人,2010-2020年年平均增长率0.53%,较2000-2010年的0.57%下降0.04个百分点,近10年人口低速增长。从年龄构成上看,65岁及以上人口1.91亿人,占比13.50%,较2010年上升5.44个百分点,我国正逐步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近年来全国卫生费用占GDP比重不断增加,人均卫生费用常年保持高速增长,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未来人均卫生费用整体仍将呈增长态势,医药制造业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不利因素

(1)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要求加大企业生产成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土地集约和‘三废’集中治理”、“对园区内的企业,要推行清洁生产,坚持高科技、精细化、生态型、循环式的发展方向,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提升园区内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水平”等,上述一系列的要求,行业内未进工业园、化工园的企业可能会被要求减产、停产和搬迁。随着国家对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大,精细化工企业在环保治理上的投入逐年增加,企业环保设施的更新改造,资本投入也会随之增加,企业日常生产中的排污成本会不断加大,对企业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2)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规模整体偏小,精细化程度较低

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高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精细化率偏低。全球精细化工市场主要由发达国家的各大型跨国企业所主导,我国目前能在国际上产生较大影响的精细化工企业数量还不够多。总体而言,国内精细化工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制约了行业内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快速提升。

(3)原材料供应局势及价格波动风险

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磷矿石是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主要原料。国际原油价格长期以来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煤炭市场由于受资源整合的影响以及运力的限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有上涨的趋势;天然气价格随着原油价格的波动而波动,这些因素都对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动力煤价格的不断走高,导致电价有上调的趋势。

(4)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劳动力成本上涨是影响化工行业的另一个因素。根据市场规律,劳动力供需形势逆转,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它会增加企业成本负担,挤压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另一方面它会迫使企业提高劳动效率,转向用工更少、附加值更高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进而推动整个产业升级与进步。因此,对于处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关键时期的中国来说,劳动力成本上升既是挑战,但更是机遇,它将促使中国产业结构加快升级,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也将由“人口红利”逐步转向“制度和劳动生产率红利”。

(5)市场竞争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根据英国JanRamakers精细化学品咨询公司的统计资料,全球前十大精细化学品生产商巴斯夫(BASF)、龙沙(Lonza)、赢创(Evonik,原德固赛)、帝斯曼(DSM)、住友化学(SumitomoChemicals)、Saltigo(朗盛全资子公司)、SAFC(美国Sigma-Aldrich全资子公司)、雅宝(Albemarle)、WeylChem、诺华赛(GroupeNovasep)销售总额合计占市场份额未超过20%。近几年来,国外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其技术、资金等优势对我国精细化工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部分产品生产标准的提高也会影响我国化工产品目前的格局。

(五)进入本行业主要障碍

1、技术研发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高端技术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专业的学术背景,还需要多年研发和生产的实践积累经验。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更新快,需不断根据下游农药、医药及染料等行业需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产品品种。这就需要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新技术、新品种储备。

精细化工行业技术研发主要集中在产品新品种选择、化学反应工艺路径选择、催化剂选取以及温度、压强、时间等工艺过程控制方面,不同的研发路径和工艺选择导致产品成本、纯度、质量和后续扩展等的差异很大。因此,拥有大量高端和成熟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极为重要。

综上,精细化工企业要进入市场并长期发展就必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以及长期的生产技术积累,这些方面都构成了行业的技术研发壁垒。

2、环保与安全壁垒

精细化工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有害物质,企业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这些有害物质的治理,使企业生产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益提高,企业必须持续加大污染物处理技术研发、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和污染物处置力度。

同时,精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多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中的化学反应存在泄漏、易燃、易爆等安全风险。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反应路径、温度、浓度及压强变化超过安全标准,或者设备严重老化失修,可能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需要在安全生产处理技术和安全保护方面持续进行投入。

综上,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持续加强和企业不断增加的环保和安全投入,构成了精细化工行业的环保与安全壁垒。

3、销售渠道壁垒

精细化工产品专用性强,需要建立特定销售渠道,能否与客户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将对企业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构成重大影响。精细化工产品的质量和纯度直接影响到终端产品的性能和品质,跨国综合化工企业如巴斯夫集团、韩国科隆公司等对供应商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持续经营能力等有相当严格的要求,通常从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环保措施和职业健康等多个方面对相关生产商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后,方确定某种或某几种中间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并定期进行复查评级/审计。

因此,精细化工企业一旦被选择为供应商后,通常会与下游大型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特定的销售渠道和严格的资质要求,对新进入者构成强大的销售渠道壁垒。

4、资金投入壁垒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安全生产政策和职工福利政策的日益完善,以及美欧等发达国家对精细化工产品进口标准的日益严格,精细化工行业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这些都需要精细化工生产商在环保、安全、产品研发和经营规模等方面进行较大的投入,导致其初始及持续投入不断攀升。不具备规模和技术优势的小型精细化工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淘汰。

因此,日益提高的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要求构成进入本行业的资金投入壁垒。

(六)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石油化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产品应用范围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石油化工生产和消费大国,成品油、乙烯、合成树脂、无机原料、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基本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丙酮、丙烯、酒精、松节油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多为大宗商品,行业发展成熟,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与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联系较为紧密,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从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公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多采取随行就市定价方式,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公司也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变动在时间上可能会不一致。因此上游行业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和产品售价。

公司主要产品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的下游应用领域极为广泛,覆盖农药、医药、油田、石化、涂料、油墨、矿业、纺织、食品、合成材料、电子化学品和日用化学品等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产品不仅可用作浮选剂、催化剂、杀菌剂、添加剂,还是许多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原料,市场需求较大。

(七)行业市场供求及利润水平情况

精细化工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主要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产品价格等方面影响。从产品价格来看,精细化工作为一种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行业,产品分类繁多且进入壁垒较高,企业具备较强议价能力;从原材料价格来看,精细化工行业原材料主要是石油化工产品,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动会带来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的波动,市场供需的不平衡也会对公司原材料价格造成影响。若产品售价未能与原材料成本同步调整,经营成本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能源价格来看,精细化工行业属于高耗能行业,对能源依赖性强,主要依靠煤、电进行生产,因此,能源价格的波动,也会对行业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八)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等情况

1、行业周期性

精细化工行业本身不具备明显周期性特征,但由于下游面向多个行业,覆盖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因此是受经济波动以及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行业的周期与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基本保持一致。

2、行业区域性

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造成区域性特征明显。从全球市场范围来看,大型精细化工企业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和日本;从国内市场来看,国内精细化工企业区域格局明显,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其次是华北地区。

3、行业季节性

精细化工行业面向下游食品、医药、农业等多个行业,覆盖行业面广,因此不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精细化工行业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由于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类别较多,具体产品达10万余种,各企业能够根据自身优势选择发展的产品,导致行业的经营较为分散、产品差异度大。因此,在一些特定领域,许多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生产厂家,能在细分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其中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为当前主导产品。

1、脂肪胺系列

公司脂肪胺系列的主要产品为异丙胺和乙基胺系列,乙基胺系列又分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其中异丙胺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定的单项冠军产品。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脂肪胺领域的公司,产品率先替代进口,且装置规模与通用性、工艺技术、市场占有等在国内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得到广大脂肪胺需求企业的充分认可。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网站、上市公司公告等

2、有机溶剂系列

公司有机溶剂系列的主要产品为异丙醇。

从全球角度来看,全球异丙醇的生产能力主要集中在北美、亚洲和欧洲等地,其中亚洲占比在50%以上。目前亚洲地区装置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及地区。

根据卓创资讯《2021-2022中国异丙醇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中国异丙醇产能10万吨以上的企业生产装置主要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同行业公司网站

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实现丙酮加氢法与丙烯水合法两种工艺的规模化生产厂家,生产线分别系:丙酮法生产工艺(新化股份母公司,浙江基地)和丙烯法生产工艺(子公司江苏新化,江苏基地)。两种工艺使公司可以在不同原料之间进行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始终保持成本优势。

3、合成香料系列

公司具有20多年的香料研发生产经验,并与全球最大的香精香料企业瑞士奇华顿(Givaudan)合资设立香料生产企业馨瑞香料,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合作双方的技术和生产经验进行装置建设与生产,产能规模已达1.6万吨,相关产品75%左右供应奇华顿全球采购,此外公司与其他全球大型香精香料跨国公司芬美意、IFF等,国际日化跨国公司花王等均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合成香料产品繁多,单个香料的市场容量从数百公斤到数千吨不等,而超过万吨规模的品种非常有限,故无论从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上分析,馨瑞香料的产能规模都已位居市场前列,规模效应明显。

瑞士奇华顿成立于1796年,是全球香精香料行业的领导者,向全球及当地的食品、饮料、消费品及香精公司提供食用香精和日用香精。奇华顿食用香精的业务领域包括饮料、乳制品、咸味和甜味产品。奇华顿日用香精的业务领域包括香水、日用品与香原料。总部位于瑞士韦尔涅的奇华顿拥有全球香精香料行业排名第一的市场占有率,其市值超过300亿瑞士法郎。2000年6月,奇华顿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是瑞士市值最大的前30家公司之一。奇华顿全球员工超过16,000人,分支机构超过180个,占据全球主要市场,在成熟市场和发展中地区有近80处工厂。

(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1、建业股份(603948.SH):成立于1999年,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注册地址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主要产品:醋酸酯、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增塑剂等。

2、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本126,482万元,注册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号。主要产品:异丙醇、针状焦、煅烧焦、润滑油添加剂、稀土顺丁橡胶等。

3、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7,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运河区工业园。主要产品: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异丙胺、异丙醇等。

4、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5,500万元,注册地址德州河西商贸开发区工业园。主要产品: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一异丙胺、二异丙胺、三聚氰胺、碳酸氢铵、乙醇、丙酮等。

5、青松股份(300132.SZ):成立于2001年,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两大板块业务,即面膜、护肤品、湿巾等化妆品的设计、研发与制造业务,以及松节油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以松节油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加工方法生产合成樟脑系列产品、冰片系列产品等精细化工产品。合成樟脑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合成樟脑、异龙脑、乙酸异龙脑酯、莰烯、双戊烯、醋酸钠等;冰片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冰片、小茴香油等。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低碳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产品,都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主要产品的装置规模和工艺技术等在国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导产品异丙胺、乙基胺和异丙醇无论从生产规模、成本、市场占有率来说,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作为国内脂肪胺行业重要生产企业,公司的综合产能位居国内前列,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低碳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之一。其中:公司异丙胺产能国内最大,且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定的单项冠军产品。工业用一异丙胺、工业用三乙胺、工业用一正丁胺三个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优异,为国内众多大型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产品种类较齐全,基本覆盖脂肪胺C2-C4系列,可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胺类产品,特别是农化企业客户所需脂肪胺产品较多,公司可提供各种低碳脂肪胺组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产品服务。产品种类齐全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客户黏性,增强公司对大客户吸引力,降低客户对采购价格敏感程度,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

2、成本优势

公司产能规模较大,故具有一定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如大宗原料丙酮,公司与主要丙酮生产商大多签订年度合约,且享有优惠的合约价格。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低亦有利于提升毛利率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公司规模效应明显,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产品的工艺技术等在国内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装置主要系自行研发设计,通用性强,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工艺,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生产结构,选择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或工艺技术进行生产。

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实现丙酮加氢法与丙烯水合法两种工艺规模化生产异丙醇产品的厂家。其中:丙酮加氢法是国内首创,曾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丙烯水合法是利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专利技术建设并持续改进提升而成。两种工艺使公司可以在不同原料之间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始终保持成本优势。

3、区域优势

公司地处华东区块,公司脂肪胺产品下游主要用于农药(如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莠去津等)生产,国内草甘膦和莠去津生产商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地区,在港口、原料供应与产品使用厂家的合理运输半径内,在保证产品的顺利销售与原料的充足供应的同时,也为进出原料与成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增加了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毛利率及盈利能力。

4、技术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化高级胺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材料企业研究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新型催化剂以及合成技术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主要产品通过自主研发及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了特有的工艺技术。特别是在矿用化学品领域,公司积极拓展应用范围,在原有镍、钴、稀土分离等业务外,在盐湖提锂业务方面实现突破,为后续大规模推广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5、市场优势

一方面,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为了保证终端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下游企业客户往往倾向于和两到三家产品稳定性较好的生产企业建立长久合作关系。医药类客户在产品采购前会经过一个严格的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等的一系列认证程序,一经确定则在下游产品生命周期内不会轻易改变。公司与国际、国内农化巨头的合作时间均在10年以上,也是草甘膦国际农化公司在亚太地区最主要的合作伙伴。

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无论在成本竞争力还是品质与供货稳定的保证上,都已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信誉;公司与国内外草甘膦龙头企业、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香精香料生产企业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群体的稳定性奠定了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

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因与全球香精香料行业龙头瑞士奇华顿公司深度合作,奇华顿所需产品优先向本公司采购,保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稳定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效益来源。

6、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在化工生产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包括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为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公司稳步成长的基础。在国家加大环保安全整治的背景下,公司生产经营保持正常,有助于在行业整合中取得领先优势。在行业后续无大幅新增产能的趋势下,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稳定且稳步上升,供需关系向有利于供方发展,有利于公司毛利率提升。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技术储备不足

目前,公司主业在国内已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产品的成熟及技术应用的更新,其他企业投资脂肪胺项目增多、尤其是乙基胺产品,未来产品的竞争将走向高端胺类研发与深加工,技术与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高端产品产业化。虽然,公司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较大,但为应对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研发,公司仍需加大技术储备,以保持市场竞争的领先地位。

2、高端人才短缺

发展精细化工需要复合型人才,不但要有化工化学方面的知识,还要掌握设备、产品应用、环境保护等知识。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积累和培养人才,也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团队,但是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公司高端人才短缺的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并且,随着公司近几年来新的专业化学品的市场推广,对技术应用服务人才的需求增加,公司目前在这方面的人才也比较薄弱。

3、企业品牌建设与宣传

品牌建设不仅包括对产品品牌的建设,更要注重企业整体品牌的经营运作与管理。在企业整体品牌的建设与管理上,公司以往秉持的理念是低调做事,在企业文化上推行实干型风格,较少关注企业品牌的运作。这为公司在市场的推广带来了不便。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65,000.00万元(650.00万张,65.00万手)

2、向原A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497,786手,即497,786,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58%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497,78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58%;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49,692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0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2,522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9%。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及其持有数量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费用(不含增值税)为1,074.67万元,具体包括: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65,000.00万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497,786手,即497,786,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58%;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49,692手,即149,69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0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2,522手,即2,522,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9%。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60号《验证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21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2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2022年9月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年9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发行650万张(65万手)。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五)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4.6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25.33万元。

(六)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5.00万手(650.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8日(T日)至2028年11月27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为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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