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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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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11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以书面及传真方式提交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召开。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影响,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调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另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调整年报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11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考虑到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等事项影响,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新增聘任信永中和、中天运作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中天运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将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由天职国际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中天运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天职国际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吴显学,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向其支付审计费用1,5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信永中和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始建于1999年,2012年3月完成转制,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收费总额4.5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涉及人员3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三)中天运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刘红卫,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天运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6人。

中天运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7亿元。2021年度,中天运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0.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处分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15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前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等事项影响,公司资产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将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公司拟将2022年度年报审计分为A、B、C三个标段,由天职国际担任主审所承担A标段任务,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中天运担任参审所分别承担B、C标段任务,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

(三)公司与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各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审议,认为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为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调整年报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调整为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由天职国际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另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1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其参股企业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拟向其参股的项目公司交投川渝(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方式提供合计人民币49,2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路桥”)拟向其参股的项目公司交投川渝(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笔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9,265.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支持电建路桥下属参股企业的业务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展需要,故电建路桥通过股东有息借款的形式,以自有资金向被资助方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将不影响电建路桥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中,电建路桥将会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财务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其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电建路桥的参股项目公司,参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公司将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于还款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22.29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8%;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2.2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98%;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交投川渝(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交投川渝(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川渝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U6LWM7P

3、成立时间:2016年6月27日

4、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5、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6、法定代表人:刘小刚

7、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工程咨询(以上两项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5%、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电建路桥持股15%。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股东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上述2022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交投川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广梁忠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56506K

3、成立时间:2012年03月30日

4、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5、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G85两江收费站

6、法定代表人:赵刚

7、注册资本:94,162.5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对京昆高速公路复线重庆至广安(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和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两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9、股权结构: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电建路桥持股4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股东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上述2022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渝广梁忠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68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附件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电建路桥向交投川渝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电建路桥本次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交投川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8,06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0%,借款期限为3年,主要用于保障交投川渝公司所负责的渝蓉高速公路四川段BOT项目按时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及运营费用的资金需求。交投川渝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该笔借款,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交投川渝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停止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利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电建路桥向渝广梁忠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电建路桥本次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渝广梁忠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1,2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借款期限为3年,主要用于保障渝广梁忠公司按时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及京昆高速公路复线重庆至广安(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和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费用的资金需求。渝广梁忠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该笔借款,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渝广梁忠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停止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利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2-1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 9: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7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2月28日)。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9:00一11:30及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13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8

联系人:李积平 陈垦

联系电话:010一58381999 传真:010一58382133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1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1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老挝)有限公司与孟松风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老挝孟松600兆瓦风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7.1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0.83亿元。该项目分布于老挝色贡省、阿速坡省。项目模式为EPC总承包。项目总工期28个月,质保期60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