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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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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内蒙古电投霍白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平、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一一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④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1座

⑤法定代表人:徐立红

⑥注册资本:75亿元

⑦主营业务: 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77亿元,营业收入18.20亿元,净利润10.91亿元。

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⑩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857%股份。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公司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概述

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2.借款年利率

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4.贷款期限

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5.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6.委托贷款费用

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八。

7.风险控制

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青山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模式。项目分为2个光伏场区电站,年均上网电量约2369.01万kWh,可利用小时数约为1229.63h。项目地属于我国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且消纳能力强,能够保证良好的可持续性收益,且具备偿债能力。

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电项目地处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由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公司开发建设,年均发电量1248246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在2495小时,风资源较好,消纳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投资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偿债风险可控。

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阿右旗2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地处阿拉善右旗,年均利用小时数在3060小时左右,风资源较好,消纳能力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和广阔的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偿债风险可控。

(二)关联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委托贷款概述: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2.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4.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5.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6.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八。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合理的利率、手续费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2022 年初至2022年11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约19.28亿元,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0亿元,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35.8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经核查,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单位,公司持有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借款用于资金缺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经核查,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单位,公司持有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借款用于资金缺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成立扎鲁特旗电投能源

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 为贯彻落实“3060”目标,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战略,落实公司“绿色效益再翻番;低碳智慧创双一”战略转型,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在通辽市扎鲁特旗注册成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道老杜苏木整村帮扶乡村振兴5MW光伏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2.注册成立扎鲁特旗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设立前述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资方情况

1.股东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3.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4.企业类型:股份公司

5.注册资本:192,157.35万元

6.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肥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冷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水资源管理。

7.控股股东情况: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扎鲁特旗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

3.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持股比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发电、清洁供热、储能、光热、地热、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安装、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最终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定为准)

7.投资具体项目:开发建设道老杜苏木整村帮扶乡村振兴5MW光伏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四、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发展建设公司新能源业务,投资设立子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源

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推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能源内陆港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规划建设,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拟与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风能”)、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科技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能源内陆港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2.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1.名称: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科技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中心A座208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智勇

5.注册资本:100万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株洲时代创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实际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手方二

1.名称: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绿动能源大厦二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勇

5.注册资本:5000万

6.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汽车科技、动力科技、生物科技、智能科技;工业自动化领域内科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投资;在各科技领域内提供或代理生产、销售、维修、维保、租赁等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提供和代理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售电服务;资源、能源及新能源领域整合;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汽车租赁、销售业务、集装站运营、仓储;煤炭贸易、洗选、加工、销售;铁路运输;广告传媒;矿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验室设备、分析测试仪器、环境检测监测仪器、生物试剂、化学试剂、计量器具安装、调试、检测、修理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鄂尔多斯市绿动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实际控制方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电投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持股比例: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持有公司40%股权;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持有公司40%股权;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持有公司20%股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主要经营范围:发电、供电、输电、售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太阳能、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7.投资具体项目:开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能源内陆港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

甲方: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电投能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时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风能”)

丙方: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科技公司”)

三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三方约定出资比例约为项目总投资的20%,后续增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照各方股权比例注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方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等如下:

(二)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

1.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由甲方推荐2人,乙方推荐2人,丙方推荐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在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推荐。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变化后的股权比例重新确定董事会人员构成。

3.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推荐监事1名。

4.公司设经理层,其中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推荐。

(三)合资协议的违约条款

1.一方未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除应当向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以应缴未缴金额为基数,每日按照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已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其他方支付违约金。

2.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水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协议的其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应及时提供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允许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一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公司和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该方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导致公司和他方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发展建设公司新能源业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

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丰煤矿绿电替代3.26MW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建设,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拟与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发东胜区宏丰煤矿绿电替代3.2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2. 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情况

1.股东方: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

3.法定代表人:杜仲义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12100万

6.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洗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杜仲义持有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74.86%股份,乌海岱山林牧业有限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5.14%股份。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3.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持股比例: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50万元,持有公司50%股权;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50万元,持有公司50%股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主要经营范围:发电、供电、输电、售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太阳能、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7.投资具体项目:开发东胜区宏丰煤矿绿电替代3.2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

甲方: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电投能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丰煤炭公司”)

双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时出资,资金来源为各自自有资金。双方约定出资比例约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0%,根据项目建设投资总额,最终确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增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双方股权比例注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支付至项目公司专用账户。

(二)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

1.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由各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由甲方推荐3人,乙方推荐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在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推荐。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变化后的股权比例重新确定董事会人员构成。

3.公司不设监事会,由甲方推荐监事1名。

4.公司设经理层,其中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1名,由乙方推荐。

(三)合资协议的违约条款

1.对于合资各方未按本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除承担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的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从应缴出资之日起,按欠缴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水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协议的其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应及时提供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允许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一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公司和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该方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导致公司和他方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发展建设公司新能源业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3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

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 为进一步推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纳汇煤矿绿电替代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福矿业公司”)、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科技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纳汇煤矿绿电替代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2. 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1.名称: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4号街坊大兴家和苑小区B号楼603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刘帅

5.注册资本:1000万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矿业权评估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煤炭洗选;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巴音孟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山。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手方二

1.名称: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绿动能源大厦二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勇

5.注册资本:5000万

6.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汽车科技、动力科技、生物科技、智能科技;工业自动化领域内科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投资;在各科技领域内提供或代理生产、销售、维修、维保、租赁等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提供和代理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售电服务;资源、能源及新能源领域整合;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汽车租赁、销售业务、集装站运营、仓储;煤炭贸易、洗选、加工、销售;铁路运输;广告传媒;矿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验室设备、分析测试仪器、环境检测监测仪器、生物试剂、化学试剂、计量器具安装、调试、检测、修理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鄂尔多斯市绿动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实际控制方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持股比例: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持有公司40%股权;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持有公司40%股权;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持有公司20%股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主要经营范围:发电、供电、输电、售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太阳能、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7.投资具体项目:开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纳汇煤矿绿电替代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

甲方: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电投能源公司”)

乙方: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福矿业公司”)

丙方: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科技公司”)

三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三方约定出资比例约为项目总投资的20%,后续增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照各方股权比例注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方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等如下:

(二)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

1.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由甲方推荐2人,乙方推荐2名,丙方推荐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在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推荐。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变化后的股权比例重新确定董事会人员构成。

3.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推荐监事1名。

4.公司设经理层,其中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推荐。

(三)合资协议的违约条款

1.一方未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除应当向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以应缴未缴金额为基数,每日按照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已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其他方支付违约金。

2.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水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协议的其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应及时提供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允许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一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公司和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该方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导致公司和他方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发展建设公司新能源业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周五)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1.00,2.00,3.00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周一)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33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包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73,423.32万元(不含税)。公司2021年度与本次增补的交易方实际发生总金额388,090.89万元。

2.2022年8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公司增补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32,933.92万元。公司2021年度与该次增补的交易方实际发生总金额133,422.99万元。

3.2022年3月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 1,788,516.30 万元(不含税),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3月11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

4.本次《关于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平、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崔洪军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公司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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