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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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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8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6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8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6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8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数量不超过41,880,124股。发行价格为1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210,313.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1,145.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购买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江化微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及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2-08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江化微”)

● 增资金额: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四川江化微增资56,000,000元人民币,其中5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5亿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80,124股,发行价格为1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210,313.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1,145.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6,000,000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增资,实际用于四川江化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公司对四川江化微增资56,000,000元人民币,其中5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四川江化微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5亿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3MA63XBDC1Y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邵勇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二路东段1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增资方式

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四川江化微增资56,000,000元人民币,其中5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四川江化微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5亿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增资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四川江化微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四川江化微注册资本将增至25,000万元人民币。

4、增资标的财务指标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满足其发展需要,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长期来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四川江化微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相应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进行增资,实际用于四川江化微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及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8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数量不超过41,880,124股。发行价格为1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210,313.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1,145.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3、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监管协议的签订等具体事宜。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