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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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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6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肖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永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拟以信用形式向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以上综合授信均为信用贷款,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授信方式等以永春味安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永春味安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96 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7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金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8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规模和投资总额(以下合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具体内容

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记”)承建实施,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东方美谷大道,且距离奉贤富力万达广场1000米毗邻5号地铁,厂房于2018年6月完工并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工程规划验收。2020年4月政府要求公司对上海安记在建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提出该地块不再适宜兴建生产型工厂且该项目应向研发中心和总部大厦方向推进,因此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并努力推进,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拟将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实施地点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永春味安厂区,据此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也将发生相应变更。同时,上海安记在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拟调整划归上述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据此,原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调整变更为如下:

1、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情况

2、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后的投资构成情况

(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安记变更为永春味安,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奉贤区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投资总额由12,000万元变更为8,126万元。永春味安厂区占地面积14.69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7.99万平方米,该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将使用永春味安现有厂房,同时由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尚未交付,因此只需增加车间装修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因将上海安记在原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调整划归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相应增加了上海安记实施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总额。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5个项目总投资48,468.30万元,而发行募集资金为26,655.77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不足的部分由将公司通过贷款或以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使得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增加4,381万元,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等实际情况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前景

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国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居民消费升级;在政策和消费升级等多种因素的驱动下,调味品行业市场因消费需求进一步多样化。安全卫生、产品质量、方便快捷、食品添加剂是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领域,吃的安全、吃的健康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调味品行业从细分产业发展情况来看,生产复合调味料产品的企业占调味品企业总数的 80%以上;近些年因为产业升级、外卖外食餐饮业的发展,正逐渐步入快速增长阶段,渗透率有着巨大提升空间。艾媒咨询近日发布《2020一2021 年中国调味品行业研究报告》指出,欧美日韩经济发展起步较早,调味品市场发展多年较为成熟,这些国家以使用复合调味品为主。

2020 年,美国、日本、韩国复合调味品占比分别为73%、66%和59%,而中国复合调味品渗透率仅为26%。日本、韩国和中国的饮食习惯近似,中国参照日韩的渗透率进行比较,可预计中国复合调味品市场至少存在一倍以上的发展空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消费者生活节奏愈发加快,连锁餐厅对于效率愈发重视,复合调味品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同时行业报告观点认为,B端餐饮连锁化趋势对复合调味品需求、C 端家庭人口数量缩小带来的“核心家庭化”等原因,导致了“做饭不经济”现象。此外,90后及00后对复合调味品的需求较大,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通过对新型调味品、农副产品深加工、农副产品废弃资料综合利用、休闲食品四大领域进行技术研究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系列,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同时基于目前在上海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和外资研发中心达到1500多家,便利于公司拓展各项业务,及与其它企业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同时公司也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

(二)风险提示

1、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基于多年的管理经验,根据国外市场发展趋势和对国内市场的研判,及时提出了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和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公司管理层对当前的市场规模和发展趋势进行了严谨的分析评估与科学判断,确信上述产品可以被市场与消费者普遍接受。

公司募投项目投产之后,将会大幅提升相关产品的产量,如果产品未能及时被市场所接受,公司将面临募投产品产能消化的风险。

2、管理控制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食品生产管理经验。但募投项目投产之后,公司的产能将会大幅提升,如果相关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新的生产情况,则会给公司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的两个生产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均由永春味安实施。如果公司不能对子公司永春味安实施有效控制,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但受限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不会立即体现,但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会影响公司利润,因此在短期内,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若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为提高效率,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手续。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总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是为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上述议案的变更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的变更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议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96 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9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4-9(B)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购买安记食品股票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购买安记食品股票的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购买安记食品(603696)股票使用的账号。

3、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4-9(B),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点或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预约书及购买安记食品(603696)股票使用的账号的证明文件送达公司。填报及交回出席预约书(详见附件2),并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临时大会并在会上表决的权利。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4-9(B),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62005

联系电话:0595-22499222

传 真:0595-22496222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0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

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拟以信用形式向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以上综合授信均为信用贷款,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授信方式等以永春味安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永春味安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为提高永春味安上述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具体相关事宜的工作效率,由永春味安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所有相关文件,并由永春味安的财务部人员向上述银行办理具体相关手续和事宜。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