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2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3版)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联芯二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陈兆震系联芯二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二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二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3)联芯三号

联芯三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佟强系联芯三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三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三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4)联芯五号

联芯五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朱晓娜系联芯五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五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五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5)联芯六号

联芯六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陈迎东系联芯六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六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六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6)联芯七号

联芯七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吴昊系联芯七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七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七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7)联芯八号

联芯八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霍凤祥系联芯八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八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八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8)联芯九号

联芯九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周铁华系联芯九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九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九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

(9)联芯十号

联芯十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刘斐系联芯十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十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十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10)联芯十一号

联芯十一号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唐晓琦系联芯十一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目的是持有激励股权,由激励对象作为合伙人,通过联芯十一号向发行人增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联芯十一号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如下:

2、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针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对报告期财务状况、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限售安排

公司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减持意向等承诺”。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1,923.8494万股。本次发行17,986.5617万股A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19,910.4111万股。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