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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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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产品开展质押式回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自2022年12月16日起,平安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开0-3ETF;基金代码:159651;以下简称“本基金”)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见中国结算和深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质押式回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中债-0-3 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中债-0-3 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