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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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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7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陈砚、刘极地、程海晋、曾繁礼、刘志权。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非独立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共4人:万峰先生、申屠献忠先生、钱峰先生、刘极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共3人:程海晋先生、曾繁礼先生、刘志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海晋先生、曾繁礼先生、刘志权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海晋先生、刘志权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曾繁礼先生任期至2025年12月1日结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

1、独立董事和外部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基本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津贴为2万/年(含税),委员津贴为1万/年(含税)。

2、内部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岗位)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和外部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万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资深管理咨询师,英国IRCA注册主任审核员。2003年参与筹建华测公司,2004年7月起担任副总裁;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10年8月、2013年8月、2016年8月获得连任。

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834,32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万云翔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申屠献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SGS集团全球执行副总裁,负责全球消费品检测服务,SGS中国区总裁、SGS全球消费品检测和工业服务多个副总裁职务。曾任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和瑞士bluesign Technologies ag. 董事长等多个董事会职务。2018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裁、董事。

申屠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钱峰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海事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和副处长,2006年加入华测公司,担任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钱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57,12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极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美国杜克大学经济学和环境学双硕士,2008年-2018年期间曾任职花旗银行投资银行部分析员、经理、副总裁,2015-2018年期间,在香港、上海管理30多家中资 金融机构及全球子公司,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开发、信用风险管理及新业务及产品的拓展,现任予时教育联合创始人。刘极地女士在企业融资及战略并购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国内和国际化经验。

刘极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程海晋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康奈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在通用电气、霍尼韦尔担任业务发展并购总监,并曾在法国巴黎银行投行部、中银香港、法玛西亚制药、正大集团任职,现任上海涣朴咨询管理事务所总裁。程海晋先生在不同国家及行业的股权并购、战投、混改、不良收购重整、投后管理、跨国经营、内审风控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国内和国际化经验。

程海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曾繁礼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农学学士,世界经济学研究生。1986年至1999年历任深圳商检局科员, 文锦渡副处长,文锦渡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深圳商检局认证处处长、书记,1999 年至 2001 年深圳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处长、党委书记;2001 年至 2004 年任深圳检验局办公室主任、书记;2004 年至 2010 年 任蛇口检验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厅);2010 年至 2013 年任皇岗检验局(副厅级局) 局长,党组书记;2013 年至 2015 年任深圳检验局副局长(副厅),党组成员;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裁、集团党委书记兼食品冷链平台总裁;兼任深圳市报关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金融商会副会长,深圳市食材行业协会创会会长等。2019 年 3 月至今任南海盛汇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和深圳粤海盛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12月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繁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刘志权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0年博士毕业后出国留学,2006年底作为海外引进学者回国工作。2006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创新课题组长,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导师;2019年3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课题组长,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与性能相关的材料结构及功能的显微组织表征和原位制备研究,重点为金属电子封装材料和封装结构的组织性能及服役可靠性。

刘志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7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0日发出通知,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陈炜明、欧瑾、张渝民。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监事2名。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陈炜明先生、杜学志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炜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奥维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杜学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内审部及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及监察工作。2017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高级内审员。

杜学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8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张渝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张渝民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渝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大专学历。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6年加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的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张渝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8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1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本次会议共审议4项议案,提案1-3均采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邮政编码:518101

电子邮箱:security@cti-cert.com

4.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2年12月23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